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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铺面(3 / 4)

这个天若是再炖肉那就太热了,况且,热了半天,明荞也不想吃黏黏糊糊的猪肉炖粉条,就凉拌菜就很好。

燕明荞回来之后洗了把脸,又不蔫了,跟着庄户下地去摘菜捡鸡蛋了。

鸭蛋就不捡了,因为鸭子太多,鸭蛋根本捡不完。

燕明荞先钻进黄瓜地里,黄瓜有大有小,她选的是长得最板正的。两寸长,不到一寸宽,还带着刺和小黄花,水灵灵的黄瓜崽,跟别的黄瓜一比,这根简直是太好看了。

茄子选亮紫色的,最好能映出人影的来,豆角是长豇豆,这个一摘一大把。

萝卜要从地里拔,燕明荞把发簪都摘了,头上包了布巾,手里提着一个小篮子,一会儿就摘满了一篮子。

燕明荞觉得摘得太快了,“小世子,这些是不是不够咱们中午吃呀。”

楚铮不爱吃菜,但燕明荞明显是还想摘,“嗯,不够。”

燕明荞又去摘了一篮子,摘东西越摘越上瘾,尤其是从黄瓜架上发现个嫩的,就可高兴了。

等她摘第三篮子的时候,刚进菜地,还没待一会儿,就噌噌噌跑了出来,“小世子,地里有虫子啊!”

燕明荞跑得飞快,也顾不上什么规矩不规矩的了,她头皮发麻,整个人都发麻,真是太可怕了。

那么大,还会动。

楚铮哈哈直笑,“叫你非去菜地里,这点就够吃了。”

燕明荞使劲吸了吸鼻子,“你先看看篮子里有没有虫吧,我还是去捡鸡蛋吧,鸡蛋肯定没虫。”

不不不,鸡好像也吃虫子,不过蛋应该没有。

这又……不是在国公府,谁会先把虫给抓走啊。

燕明荞在心里劝自己,有虫,那说明菜好吃呀,连虫都不吃的菜,那肯定难吃。

可是……呜,那么大一条,还会爬。

楚铮有点好奇,过去看了看,他倒是不怕虫子,他想看看能把明荞吓坏的虫子长什么样,看完之后觉得,也就那样吧。

燕明荞一直在跺脚,她找林枣,低着头转了两圈,“林枣你快看看我身上有没有虫。”

好在身上没虫子,燕明荞能安心去捡鸡蛋了。

捡了几个,燕明荞就没了兴致,她想中午饭少吃点吧,但尝了一口,哎,还挺好吃!

中午饭就是用燕明荞亲自摘的蔬菜捡的鸡蛋做的,顾及着楚铮在,又做了一盆鸡蛋红烧肉。

剩下一盘菜,就是一大盆凉拌菜,切丝的切丝,切段的切段。

一盆中颜色各异,菜上撒了料汁,均匀地裹着油辣子。

燕明荞尝了口茄子,最外面是直逼脑门的酸辣味,里面是茄子本身清甜的味道。

一条一条,样子也好看。

拌在里面的茄子,庄户吃就直接先蒸熟,然后直接一整个,用勺子拌几下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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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没冰,夏日也要干活,这是他们自己想出来的解暑吃食。

这样的凉菜还得配馒头好吃,燕明荞吃第一口,就喜欢上了,楚铮本来还想吃米饭红烧肉,但尝了凉拌菜之后,也开始吃馒头了。

他喜欢肉是没错,但有更好吃的自然是先吃更好吃的了。

更何况,楚铮长这么大也没少过肉吃,只一顿不吃而已。

一盆凉拌菜,酸辣解暑,临走的时候庄户还把凉拌菜的方子给抄下来了,他是看燕明荞爱吃,借机卖个好。

燕明荞把方子收下了,留了十两银子,她不打算拿这个做生意,但也不能白拿人家的东西。

等回去之后可以再放些别的菜,比如说虾仁!放虾仁儿一定好吃!

还有藕片和土豆片,豆皮丝放里面肯定也很好吃。

两人吃得很饱,楚铮今日挺高兴的,他明日要回书院了,放榜之后快两个月了,每日做自己喜欢的事,倒也轻快。

燕明荞把方子给楚铮抄了一份,“小世子回去若是想吃,可以让厨子做。”

楚铮点了点头,等到了城内分别,燕明荞转道回了国公府。

明儿要上课,她还是感觉身上有虫子,所以想快点洗个澡,把虫子给洗掉。

六月初的天,洗了澡还是热,燕明荞把拌凉菜的方子拿出来,决定晚上还是吃凉拌菜。

她要连着吃很多天,配着馒头吃!

在燕国公府里,热也就热了,因为有冰有水,但城内城外,地中干旱,暑气难消。

不仅在盛京,其他地方也少雨,再这么热下去,今年收成恐怕不景气。

夏日本来活计很少,但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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