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家的老板, 在哪见我们?郑总督可会亲自出面?”“郑总督轮值时间要到了,正准备返回吕宋,忙得不可开交, 怎会有闲工夫来见我们这两个水手?是郑家的芝凤老爷——郑家的龙,盘踞在鸡笼岛造船厂,把船厂打理得有声有色, 俨然有买地第一造船厂的气势,郑家的虎,在南洋主政一方, 吕宋、占城都有他的声名,如今郑家的生意不由他们两人沾手,分家之后,交给豹、凤二人,还有从弟莞来分别打理,还有从前的一些心腹,现在不是在做海商,就是在海军里做事——你听说场外交易所的新闻了吗?”廖友福对于冒险之外的事情,尤其是金融这片, 兴趣实在不大,闻言茫然摇头, 小黄道, “其实我也不清楚, 反正听说这事儿就牵连到了郑家龙虎的铁杆, 甘耀明甘老爷,原本也是巨贾,现在陷在里面了,不知道郑总督去吕宋, 是提前结束轮值,还是正常安排。不过,这些和咱们也无关,又不是他们郑家兄弟直接犯事,就算是一时走了背字,老底子也够他们吃一辈子的了,这些大海商,几年来赚得盆满钵满,挪出一点钱来,买几艘船那是根本不成问题的。”实际上,很可能正是因为甘耀明坏事了,郑家立功心切,急于找到袋鼠地来邀功加分,又受到了朱立安舰队的刺激,这才物色人选,支持针对袋鼠地的冒险行动。不过,小黄见廖友福懵懵懂懂的样子,也就不再多加解释了——点到即止就行了,完全不说,是自己不够意思,说了,廖友福不懂,那不能怪她。小黄虽然也很看重廖友福的能力,但她是有野心做船队冠名人的,因此她和廖友福之间,也存在一点小小的竞争,但却又不能为了这点私心让廖友福心生怨言,坏了两人的关系。“既然是要见买地来的大老板,你要不要换身衣服?”廖友福这个人,眼界非常的专注,只在出海开拓地图一件事上,对于其他的大视野,他是非常懵懂的,但在小事上还算精细,一边说,一边也检阅起自己的装束来,“我要不要也跑回家去换一件衣服?现在这短打,多少有点不恭敬了,只怕郑家的老爷见了,还当我们不知礼数呢。”“那倒是不必,他们是要找出海打拼冒险的江湖客,又不是给自家的孩子找西席,利索、快捷,比礼数要重要多了。”小黄不以为然,一偏头,“走吧,他们就在港口茶楼中相候——再是老爷,也来过南洋,见过这里的土人妇女,哪有不知道这些穿着潮流的道理?”这话倒也不假,小黄身上所穿的衣服,正是占城港这里,不分汉人、土人,一同席卷的流行,甚至很多男人都是这么穿着的——内里穿着厚实些的棉布缝制的底衫背心,下着大概长到大腿中部的宽松犊裤,外头是轻薄透光的棉布,也有长到小腿下的长袍,也有做成两节,上头收紧袖口,下头收紧裤脚,如灯笼一般的透风衣裤。这穿着以其兼具便利、蔽体、纳凉、防虫三种功效,很快就在民间极大流行了起来,就是汉人妇女,也有大半数都更换了衣衫。而本地的百姓,又分为老华人和土人,老华人现在一切以买地活死人马首是瞻,自然不必说,其余那些习惯了赤身裸体,甚至连犊裤都不穿,羞处也不遮掩的土人,既然逐渐识字开化,那便也如饥似渴地向汉人学习着他们的一切习俗——有些影响深远的民俗,譬如婚俗、族俗,这且不说,先说这穿衣服的事情,却是学得很快,他们也开始觉得自己需要穿衣了,因为汉人都是穿着衣服的,那么,向他们学习似乎没有什么坏处。而且,从前他们也不是厌弃衣服,也是因为南洋这里,百姓很难获得布料啊!然而,对于南洋这里的气候,以及土人的习惯来说,要他们穿着从前汉人穿的那种衣服,即便是短袖衫,似乎也觉得太厚重渥热了一点,前几年,乡下的土人男女,大部分都还是维持了仅用树叶编缀,遮掩羞处,或者干脆不着一缕的习俗,只有城里的土人平民,学习汉人,穿上了背心和短裤——但也仅限于此了,并不肯再穿别的,因为太热了,影响干活。而那些贵人,从前在礼仪时,是佩戴重重叠叠的花圈,下身也披挂着轻纱、璎珞的,其实并不会暴露太多皮肤,汉人来了之后,虽然穿上了内衣,但他们在汉人的内衣之外,还要叠挂花圈,佩戴金饰,显得非常的富贵。不过,因为国王改信了知识教,这些贵族们不分男女,也受到了感召,顺从了风俗的变化,不得不出门去读书做事,这样的装束就显得累赘了,可要他们学习汉人的穿着,又觉得太热——和土人平民一样,赤身裸体地做活呢,又觉得晒得慌,而且,娇嫩的皮肤也经不起常见毒虫的侵扰,况且在汉人面前,衣着上的差别也足以让他们建立起一种新的是非观:不穿衣服,把自己的身体暴露在外是不开化的表现,是羞耻的。并不仅仅是贵族女性,就算是男人,也很容易就产生这样的羞耻心,没有理所当然地暴露自己身躯的道理,这时候,这样一层轻薄透气的长袍,就显得非常好用了,它虽然孔缝大,但正因为如此,十分透风,比从前的汉人布更凉爽得多,同时又能防晒,在烈日之下,哪怕只是一层布料,都能缓解不少太阳对皮肤直接的烧灼。与此同时,这样的衣服,还能遮住大部分皮肤,使得他们自以为,这样的衣服在汉人面前也算是得体,于是,这种新式的服装形制,很快就成为了占城港土人贵族的流行,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