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温问道,见众人看着她,她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我只是比较好奇。” 王南轩简单介绍道:“吸血鬼分为纯血和混血,纯血是天生的吸血鬼,混血是被纯血吸血鬼感染的人类。” 吸血鬼大声喊道:“不是感染,是转化,血族是最高贵的种族。” “一群见不得光,怕大蒜,怕银的行尸走肉,也敢说自己高贵?” 王南轩不屑一笑,他不耐烦地说道:“不要浪费我时间,继续说。” 吸血鬼恨恨看了王南轩一眼,继续说道:“十二纯血家族在北美组建吸血鬼议会,他们与人类达成协议,不主动攻击人类,人类负责提供鲜血给他们。” 凯斯反应过来,愤怒地说道:“人类提供鲜血给你们?难怪血库里的血那么贵,原来都喂了你们这群吸血鬼。” “我们花钱买的,那些血不仅难喝,还非常贵。” 吸血鬼大声喊道:“我们辛辛苦苦打工的钱,都被你们人类给赚走了,究竟谁才是吸血鬼?” 众人无语,人类资本家,貌似比吸血鬼更吸血鬼,一个女人失望地说道:“你们和电视里的贵族完全不一样,亏我以前还很迷血族。” “那些纯血才是贵族,他们数量稀少,拥有巨大的财富,一些纯血甚至还养着血奴,每天都能喝到美味的活人鲜血。” 吸血鬼一脸羡慕嫉妒恨地说道:“不过,他们的好日子到头了,狄肯·费斯老大会率领我们推翻议会,将人类变成奴仆。 到时,我们每天都能有美味的鲜血喝,每个人都能过着贵族一样的生活。” 王南轩嗤笑道:“人类可没你想象的那么脆弱,事实上,脆弱的是你们。” 格温点头道:“没错,你们怕阳光,一个紫外线灯就能轻松消灭你们,至于找出你们,更简单,将红外线体温仪稍微改造一下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