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余宁城本是一座不起眼的小城,但它却是关外通向关内的重要门户之一,因而在战略地位上极为重要。 自然而然的,朝廷在余宁城内驻扎了许多守军,在过去几年里,这里的最高长官是常旭弘常将军。 常将军精于兵法,战功赫赫,作风果厉,因而很受城中军民的爱戴。 但秦将军出关迎敌的时候,从余宁城内抽调了一部分的兵力,同时也带走了常将军。 因此,按照规矩,余宁城此时的最高话事人应是城中副将。 巧合的是,这位副将也姓常。 更巧合的是,他还是常将军的亲儿子,为与其父区分,大家都称呼他为小常将军。 *** 余宁城外的荒滩上,一片嘈杂。 “雪狐!雪狐!冲啊,雪狐!” “黑旋风,给它点颜色瞧瞧……” “紫电,紫电,紫电……” “……” 近十匹骏马在框定出来的场地上奔驰着,在马上骑手的协助下绕开或跨过一个个障碍物,争先恐后地奔向终点。 赛场之外,许多人热血沸腾地呼喊着自己支持的马匹的名字,渴望着一场胜利。 “铛——”一声锣响。 主持者敲了一下铜锣,高声宣布:“此局胜利者是紫电!” 随着他话落,场上顿时掀起一阵惊喜或失望的浪潮。 押中了的人欣喜若狂地高呼着紫电的名字,去赌桌拿领钱,大部分都会选择继续投下去; 而押输了的人则咬牙切齿,从兜内继续掏银子,下定决心要在下一场赌局中回本。 齐小斋和沈凤岐到来时看到的正是这番景象,且最令他们惊奇的是在这些人里穿梭的还有不少穿着军服,应是手头有几个闲钱的兵卒或低级将领。 齐小斋难掩好奇,看向一旁鼻青脸肿的守城官:“这样是可以的吗?” 她虽然不懂兵法,但也知道军营里赌风盛行不是什么好事。 守城官揉着肿痛的面颊,苦笑:“女侠有所不知,这本来是为了提高兵员骑术而特意定期举行的活动……” 马匹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无疑是珍贵物品,绝大多数士兵在入伍之前都无法接触的到。 而骑兵在战场上又是一支非常重要的兵种,因此,为了鼓励士兵们调动最大热情去提高自己的骑术,前些年有人提议每隔一段时间便举办一次赛马。 这个提议很快被采纳推行,在余宁城里,以往的惯例是每隔一至三月举办一次赛马。 但常将军走后,小常将军接手余宁城一切事务,他又是一个好马的,便将赛马间隔改为三天一次。 这一变,全城上下都受了影响。 就算有人对骏马或是骑术不感兴趣,总也得对赢了赌局后的黄白之物动心。 因此,这段时间内城中慕马成风。 有了一匹好马,就等于有了一只源源不断生金蛋的鸡。 他也是一时鬼迷了心窍,才想到对过路的旅人动手。 听完守城官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诉,沈凤岐便是冷笑:“上梁不正下梁歪。” 守城官讷讷:“……小常将军也是好心,之前常将军从城中抽调了一批人前往沙场,又赶上大胜,这些人只要能活着回来最少也得连升几级,城中被选剩下来的士兵们心里多少都有些不忿,谁也不比谁差,偏偏就运气不好没被选中,营中议论的人多了,所以小常将军才想到这个方法鼓舞士气。” 齐小斋奇道:“原来战局已经顺到这种程度了吗?大家不怕上战场后的死伤,反而怨愤自己没有机会参加?” 守城官嘿嘿笑: “女侠这就不懂了,就算再怎么大胜总是会有人死的,但军中一直有一句俗语,说当你参了军,就把自己当成一个死人。我们这些人上了战场之后,能活一天都是赚的,大家要不是为了银子和前程谁来参军?与其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苦守多年最后什么都没捞到回去,还不如拼一拼,指不定能有一场造化,自己加官进爵,子孙们也不用再受窝囊气,最差也不过是脖子上多一个碗口大的疤而已,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正说着话,他们来到了赌桌前。 下一局即将开始,赌桌前人头攒动都是想要下注的人。 守城官看着赌桌便有些口干,在征得齐小斋二人同意后连忙挤进人群里给自己心仪的对象下了注,再一身臭汗地挤出来,笑道:“二位要不要也下个注,新人的手气最灵,说不定就能赢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