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激反应,而出现呕吐等现象。
但死者的自杀就有些厉害了。
她居然知道先服用一定剂量的安眠药,在即将陷入昏睡之前,再服用大剂量安眠药,让身体进入‘类休眠’状态。
这样,就不会出现呕吐现象,还能保证药物停留胃中。
又能因大剂量药物自杀成功。
是不是很专业?
当然,这种专业却非常合理。
因为死者自杀前,曾经用电脑浏览器搜索过自杀手段。
完美的解释了她为什么会懂这些。
肖牧移动视线,看向当时摆放手机的位置,死者手边。
案件卷宗中提到:死者自杀前给好友发送过离别信息。
手机设置有密码,且没有设置指纹与人脸解锁。
肖牧看向茶几。
原本茶几上有一台笔记本电脑。
同样设置了密码。
如果是他人想要利用手机与电脑,就必须要知道密码。
现场没有入侵痕迹,死者死亡过程没有遭受胁迫痕迹。
肖牧想到某个警王在勘查完跳楼自杀现场,说过的几种可能。
药物、催眠、洗脑……
首先是药物。
肖牧摇头。
用药物做到控制一个人,按照指令进行自杀,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
催眠和洗脑……肖牧皱眉。
这种方式到是可行,但要如何实施?
警方已经排查过死者家的所有‘网络’。
包括光线宽带、手机无线网络,都没有发现有侵入、对接,等痕迹。
说白了,都不具备远程操控的可能。
肖牧有些头疼喃喃,“逼我开大是吧?”
深吸了一口气,缓缓的闭上了双眼。
假如……
我是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