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清泉他们在附近看到了好几家大门敞开,里面满地鲜血的屋子,让他们想不明白的是,周围明明就有住家,可是竟然连一个出来查看的人都没有。
其实在末世真正来临之前,像峰哥那样脑子清明的,能够立刻带着小弟和小弟的家属霸占某粮食仓库据守的并不多,许多人都因为“传染病”、“流窜犯”等原因而怯懦,选择躲避在家中,对外界的求救和惨叫不闻不问,直到被丧尸撞开了自家的大门。
“死光了。”宋清泉看着这家阴暗的小书店,店里的地面上只剩下骨骼残骸,如果不从旁边碎裂的衣服上分辨,实在知道这是男人还是女人。
苏裴也走进了店里,宋清泉没有把他挡在外面,甚至故意让他看到这些尸体残骸。
不是宋清泉心狠,如果可以,他也希望让自家媳妇儿平平安安的,每天呆在家里,甚至请上十个八个佣人来服侍着。
可是现在这种状况,就算是他和后面那位讨人嫌的“大舅哥”加在一起,也未必能完全保护得住苏裴,与其让苏裴在未来因为“胆怯”、“不忍”等原因而遇到危险,还不如一开始就让他知道会遇到些什么,让他现在就开始锻炼。
宋清泉看到苏裴目光灼灼的看着书架上的书,对他说:“把这些书给收起来吧。”
苏裴一喜,刚把手放到书柜上,突然想起一件事,又黯然的把手收了回来,说:“可是我没有钱。”
当初在高塔的时候,苏裴虽然从来没下去过,可是也听说过在外面买东西是要付钱的,他甚至还让林天啸他们拿过钱币来看,高塔中金币、银币也有一些,但也只是用来把玩的。后来离开了高塔,跟随在宋清泉身边,虽然只有那么几次在外面吃饭的经历,但他却看出,宋清泉给出去的“钱”并不是金银。
苏裴在高塔里无事可做,莘雅就教会他识字,并尽量找来大量的书籍给他打发时间,但也因此养成了他喜欢阅读的习惯。在苏裴那个年代,书籍十分的贵重,平民因为买不起书籍而无法识字,只有贵族或者贵族的后裔才有可能学习。
想了想,苏裴突然拿出几颗红红绿绿的宝石,对宋清泉说:“这些宝石可以买这里的书吗?”
宋清泉看着那些比拇指头还大的宝石,心想随便一颗就能把这整家店给买下来了,而且这里的人都死光了,根本不需要给钱,可是看到苏裴那双晶亮的眼睛,那话愣是没说出来,只是点了点头,说:“够了,足够了。”
“太好了。”苏裴把那几颗宝石放在那两具尸骸的衣服口袋里,然后把几个书柜都收到了自己空间里,说:“就算这家的店主死了,可是或许他们还有别的亲戚,一定能看到这些宝石。”
宋清泉听得微微一愣,眼睛里带了一分惊讶,他一直以为苏裴从小就被困高塔,一定十分的单纯,但从这件事看来,苏裴虽然善良,但却不是那种愚蠢的单纯。
苏裴不随意的取走他人的财物,即使财物的主人已经死去了,这固然可以说是他的善良,但也因此不会给自己增添任何心里负担。他把宝石留在尸骸的衣服口袋里,只有肯来为店主收尸的人,才会在搬运两个这么可怕的尸体的时候,发现这些宝石。
每天都能发现自家媳妇儿更多的可爱之处,真是让人又开心又担心,真想把媳妇儿藏起来啊。
收完了一书店的书,宋清泉他们回到了卫生所,让他们很欣喜的是林晓已经醒了。
“队长,乐山出事了。”林晓一看到宋清泉进来,立刻把手里的笔记本推到他面前,对他说:“你看看网上的评论,虽然原文已经立刻被删除了,可是因为转得太快,有一些还是保留下来了。”
宋清泉几步走到他旁边,拿起笔记本看起来。
只见标头是大大的一行红字《末世已经来临,丧尸当街吃人》,开篇就是几幅十分清晰的相片,满地的人类尸块,血红双眼的丧尸正蹲在旁边大快朵颐,下面作者写到,他是乐山本地人,刚刚开车离开了乐山,正在向峨眉山方向开,因为他在自家附近的小巷里看到了吃人的丧尸。
据他说,他所住的地方是乐山的老城区,附近白天虽然比较繁华,可是到了晚上却人烟比较稀少。这几日每天晚上他都能听到附近有各种古怪的声音,有人的喊叫和动物的嚎叫,可是因为老城区连接着郊区,旁边又有一条车辆很少的路,偶尔会有各种飙车党和郊区的野狗跑来,所以他也没有觉得太奇怪。
可是就在今天傍晚,他在自己家中的卧室窗口,亲眼看到了楼下的小巷子里,一个去倒垃圾的妇人被几个男人扑倒在地,一开始他还以为那几个人想强奸那妇人,可是接下来的景象却让他吓得差点尿裤子。
只见其中一个人竟然徒手扯掉了那妇人的头颅,飞溅的鲜血几乎把几个人全都染红了,可是另几个人丝毫不在意,他们有的直接撕开妇人的衣服,就那样捧着手脚撕咬了起来,有的扯下一条胳膊,躲到一旁的角落里细嚼慢咽。
作者无数次想安慰自己,那不过是有人在恶作剧,可是被杀死的那个妇人正好是他的邻居,一个老老实实,每日只在家中照顾公婆和孩子的家庭妇女,他实在想不出会有谁开这种玩笑,所以他立刻打了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