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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 24 章(1 / 2)

且末县虽然是全国第二大县,面积有十几万平方公里,可是人口却只有不到六万,这里每日来往最多的就是游客和客商。

来这里旅游的人,大部分都会去县博物馆观看那里的两个吉尼斯世界纪录,其中一个是“最早年代出土的拨弦古乐器——箜篌”,而另一个就是“最多人数的家庭丛葬干尸陈列室”。

且末还曾经出土过一个世界上最早的婴儿干尸——且末宝宝,因为这个小干尸一直在全国巡展,后来又落户自治区博物馆,所以来且末的人反而看不到他了。

可是就在上个月,有人在且末西北角发现了一个被风吹得从沙丘中裸露出来的少年干尸,被立刻送到了县博物馆。经鉴定,这少年起码有两千年历史,年纪大约在八到十岁之间,而且干尸保存极为完整,连身上穿着的葛色布袍都没有多少损坏。

最让博物馆方面欣喜的还是这少年干尸的外表,即便是成了干尸,还是能看出他原本是个极为俊美的少年,所以博物馆打算专门为这个少年干尸开一个盛大欢迎的展会,就算没了且末宝宝,来个且末少年也是好的啊,还可以提升一下博物馆的知名度。

谁知道没几天,博物馆好几个专家和管理员一起病了,全都是高热不退,最后不得不送到医院急救。

一开始医院并没有太重视,沙漠地区夏日炎热,每年这个季节都会有大量的人因为中暑等问题送院治疗,可是很快送院治疗的博物馆人员就超过了二十人,全部是高热不退,而且这个热病还在向周边地区辐射。

医院这下子紧张起来,怀疑是什么传染病,立刻向省医院通报了这个情况,并向省医院请求支援。

省医院的人还没到,这边最早送来的人里面已经有一个抢救无效死亡了。

而宋清泉他们正好和省医院的人前后脚进了且末县。

把那辆全身都在叮当响的摩托车停在路边,宋清泉带着苏裴在街边的一家早餐店里坐了下来,对着伙计喊道:“两碗奶茶,十个撒木萨。”

“好嘞~”

宋清泉从背包里拿出毛巾,走到后面的水管把毛巾洗了洗,拿来让苏裴把脸上和手上的尘土擦去,他为了不被追踪,不得不把心爱的牧马人换了一辆破旧的摩托车,这一路上可是让这少年吃苦了,原本的洁白肌肤都变成了黄色,更不要说那一头长发,乱糟糟的还满都是灰尘和泥沙。

原本宋清泉是想先找个旅馆让苏裴好好清洗一下的,可是想到苏裴昨晚只吃了一个干馍,现在肯定饿得狠了,他立刻决定先把少年喂饱了再说。

苏裴好奇的四下张望,热闹的街道、经过的车辆、往来的行人……这一切都让他感到新奇,最让他感到惊讶的是一个挂在墙壁上的小箱子,里面有十几个人正在用脚踢一个圆球。

“电视。”宋清泉一边说着,一边在苏裴的手上写了两个字。

“电视……电……”苏裴看着自己的手心,略略皱了皱眉头,他认识这两个字,可是合在一起总觉得有些古怪。

宋清泉看他那副有些茫然的样子,真是越看越喜欢,继续握住他的手,一脸严肃的指了指头顶,一边写一边说:“电灯。”心里却在想着少年这么细滑的手指,一会儿要不要去买瓶护手霜,爱护媳妇儿人人有责什么的,自己果然是个好男人。

“电灯。”苏裴看了看头顶的白色管子,再看了看那个小箱子,不明白为什么它们两个从外表看一点也不像,却都姓“电”。

“电话。”

“电……”

“电冰箱。”

“电……”

就这样,当伙计端着两杯奶茶和一盘撒木萨过来的时候,正看到两个人握着手一脸“深情”的对望着,不过因为苏裴正好背对着他,又留了一头长发,他到没想到这是两个男人,只以为是一对相爱的男女,放下盘子扭头的一瞬间,突然对上一双眸子,顿时呆住了。

“你这是怎么了?赶紧回魂做生意。”做撒木萨的师傅见伙计回来之后一直呆愣愣的,连有人递钱买早餐都不接,气得对着那伙计的脑袋拍了一下。

伙计身体一哆嗦,总算是回神了,只是神情还有些恍惚,对着大师傅看了一会儿,才吐出一口气来,这且末县里往来的人多,维族和汉族的混血儿大多很漂亮,可是那么漂亮的一双眼睛他是从来没见过,比那上好的墨玉还要黑,却又比那琉璃还要晶莹透亮,让人只要一看就会把整个心神都沉进去,甚至来不及去注意他到底长得是什么样子。

那边宋清泉冷冷的看了一眼依旧失魂落魄的伙计,殷勤的给苏裴的碗里夹了一个撒木萨。

这撒木萨又叫烤包子,外面是四四方方的面皮,里面是加了馅料的羊肉,刚从馕坑里拿出来的时候热腾腾、香喷喷的,一口咬下去又脆又香,真是要多好吃有多好吃。

苏裴在宋清泉有些惊讶的眼神里,淡定的拿起面前的筷子,夹起撒木萨咬了一口,虽然精绝国的人并不用筷子,但他的父亲把筷子的使用带了过去,他很小的时候莘雅就开始教他汉朝的文化,其中当然也包括怎么用筷子。

吃完早餐,宋清泉从背包里拿出一顶遮阳帽给苏裴戴上,还把帽檐拉得几乎能挡住他的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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