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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12(1 / 2)

拉黑前女友,多半就是不想再联系的意思。

以乌启刚那捧高踩低的软饭男性格,应该是不会想跟现在混得比他还差的郭若岚扯上关系的。

林郁清像个好奇的中学生那样举起了手:“那乌启刚又怎么会跑到明桂街26号去的?”

“小林子问得好!”

章警官露出了一个“就等着你们问我了”的得意笑容,朝林郁清竖了个拇指,回答道:

“乌启刚昨天中午在黑板上登记了一个‘外出’的状态,然后就一去不回,再也没回过他供职的那家房产公司了。”

房产经理的上班时间一般比较自由,一整天呆在公司里的反而比较少见。

所以他们一般都是早上回去打个卡,然后各自联系业务,要出去的时候,就在黑板自己的名牌下面登记个“外出”,再标注上事由就行了。

“房产公司的前台小姑娘说,昨天乌启刚登记时她刚好在旁边,问了一句他要去哪里。”

章警官说道:

“当时乌启刚回答说他接了个电话,有人想委托他们出售一套二手房,他要去现场看看。”

乌启刚任职的那间房产公司分部距离明桂街26号大约八公里,稍有些远,但因为两边都有地铁站,所以交通非常方便,确实是房产经理愿意接手的房源。

“不过秦红叶不是说她没打算把那套房子卖掉吗?”

有个警官摸了摸下巴,猜测道:

“难道是凶手设的套,用这个理由骗他进屋?”

第297章 9.Premonition-25

就在这时,戚山雨感觉自己放在口袋里的手机在震动。

他掏出来一看,看到来电人是柳弈。

大案刚刚发生,他们市局的专案组忙得不行的时候,柳弈他们那边肯定一样诸事繁琐,十分不得空。

在这样的情况下,两人一般都是微信联系的,柳弈会特地给他打电话,一定是有重要的发现,着急着要尽快告诉他了。

戚山雨做了个“抱歉”的手势,拿起手机,躲到办公室外面,按下了接听键,“柳哥?”

【小戚。】

柳弈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远,自带混响效果。

戚山雨猜测他大概是两只手都在忙碌腾不出空来,所以开了免提。

【我们刚刚做了乌启刚的尸检。】

柳弈简单说明了前情:

【他衬衣上粘了一根长头发……我们确认过了,大概率是属于闵靖的。】

戚山雨:“什么!?”

不怪他如此惊诧,因为这话的信息量实在巨大,巨大到足以令他们立刻调整调查的方向。

戚山雨记得很清楚,他们看到陈尸现场时,死者乌启刚穿着标准的销售三件套——白衬衣、黑色条纹领带配黑西装。

因为是勒杀的关系,乌启刚的颈部被绳索拉紧并反复摩擦,衣领开了一颗扣子,领带也拉松了一截,但总体来说衣着整齐,外套的几个扣子都扣得严严实实的,并没有明显的挣扎过的痕迹。

因为法医是把遗体整具打包好之后带回法研所,再进行细致的尸检的。

所以柳弈他们在现场时并没有注意到被西装外套包裹在内侧的,明显不属于男性的长头发。

【头发差不多在乌启刚左胸口袋的位置。】

柳弈在电话里解释道:【是一根黑色的长卷发,长度大约四十二厘米。】

四十二厘米的发长,即便是对女性来说,那也是相当可观的一头秀发了,再加上是黏在死者的衬衣胸口这么“亲密”的位置,当然会引起办案人员的重视。

“柳哥,你们检查过DNA了?”

戚山雨问道:“确定是闵靖的头发吗?”

他分明记得,刚才柳弈在提到女明星的大名时,加上了“大概率”这么一个定语,以柳弈的谨慎,或许意味着还有变数。

再加上章警官才刚刚说过,乌启刚是个私下里玩得很花的花心男,勾搭过不少姑娘,必须得排除头发是属于他的情人们的可能性才行。

【那头发是自然脱落的,根部没有毛囊,我们查不了DNA。】

柳弈回答:

【不过,我们找到了很〖硬〗的证据,能证明它确实是属于闵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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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发长在人体表面,就算不拉拽纠扯,每天也会自然脱落百根左右,所以是最容易遗留于凶杀、盗窃、□□、抢劫等各种犯罪现场的最常见的可用于识别犯罪嫌疑人个体身份的有力证据。

然而自然脱落的毛发通常是不带发根部的毛囊的。

没有毛囊那DNA检出率就会低到令人发指,基本上就失去了靠DNA锁定嫌疑人身份的价值了。

通常这种情况下,法医们就会退而求其次,将可疑毛发与嫌疑人的头发样本作对比,进行毛发形态学检验、色泽比对、无机元素分析以及血型和性别检定。

而闵靖是个常常面对镜头的大明星,对形象有着很严格的要求,经常要配合工作更换造型,头发更是频繁折腾的重点。

也亏得是这样,她的头发“特点”比大部分女生要鲜明多了。

柳弈将在死者乌启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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