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琛想起自己以前似乎在某本书籍上看过一篇关于赤狐的报道:
居住在欧洲和拉丁美洲村落的农民都知道,赤狐常常在夜间闯入家禽棚舍,把人们饲养的鸡、鸭统统咬死。据说一位荷兰的动物行为学家,曾在鸡舍旁守候观察,看见一只赤狐跳进鸡舍,大约10分钟内就把12只小鸡全部咬死,最后仅叼走1只,弃留下11只死鸡。
这就是杀过。
陌琛不敢想象,前世二姐的公司在不断扩张的过程中,到底发生了什么。可仅仅只是这个曾经小范围流通过的外号,足以说明了一切。
虽然后来,几乎没人知道这件事。但是她却曾经在李成风的口中听到过一次,当时对方的语气中满是止不住的赞赏。
现在想想,她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于是,在从大姐那里打听到李成风还要在家里呆三天以后,陌琛当机立断,连人带铺盖卷去了叶欢家,美其名曰督促叶欢学习,互相进步。
对此,叶伯伯叶伯母表示大力支持。反正他们巴不得有陌琛这个正面例子来刺激一下家里的混世魔王,省的天天给他们惹祸。
对了,叶欢叶大小姐,虽然也是一班学生,不过她是叶父花了大价钱买进去的,因此成绩非常稳定,常年高居班里第一名——可惜是倒数的。
地狱般的考试开始了,陌琛为了赶上进度,几乎天天晚上复习到一两点。在她的鞭策下,叶欢也不得不跟着头悬梁锥刺股,深深地为自己交友不慎而感到无比的后悔。
————
最后一场考完,陌琛迈着虚浮的脚步,艰难的从考场外走出来。
她今天运气不好,最后一场理综竟然是活阎王监考的。作为班主任兼物理老师的洛子铭,非常尽心尽责的把27考场内仅有的三个一班学生的答题过程从头到尾捋了一遍,中间时不时冷笑几声,听的她瑟瑟发抖。
不用想也知道,其他两位同在27考场的幸运儿,估计跟她非常有同感。
在食堂门口跟叶欢成功汇合后,两人一边排队一边聊天。叶欢不愧是八婆转世重修的,这消息灵通的都有点过分了,
“喂,我听说你们理综考试,遇到活阎王监考了?感觉如何?”叶欢笑的促狭,顺手给了她一拐子。
“去去去!”陌琛完全不给她好脸色,“你可以试试,所有的题目都被他过了一遍筛子,你有啥感想?”
“哈哈哈哈——那你可有福了!”
陌琛拍拍胸口,耳畔似乎又回荡起活阎王的冷笑声,忍不住又打了一个哆嗦。
“陌琛——”食堂门口传来一个大嗓门,“有人找你,在校门口!”
陌琛把餐盘往叶欢怀里一扔,“你先帮我打饭,我去瞧瞧。”
过往的经验告诉她,应该是她亲爱的大姐赏脸光临了。这么多年,每次考完试的第一时间,大姐总会来看看她。
美其名曰,关爱脆弱的苦逼考生。
——更何况,如今她的班主任,活阎王洛子铭,那可是大姐的高中同学。
她严重怀疑,洛大阎王之所以对自己盯的这么紧,其中绝对有自家大姐的功劳。
回想起上午理综考试现场的冷笑声,陌琛全身的皮都紧了一紧。
算了,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大不了回头受点皮肉之苦,忍了!
一路小跑来到校门口,远远地,就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背对着她,斜依在车门前,单手正拈起一根香烟在车前磕了磕,惹来一小片的尖叫声。
陌琛猛的停下脚步。
李成风……怎么是他?!!
反应过来后,她下意识的就想转头溜掉。可惜门口有人非常不识相,扯着嗓子就跟她打招呼:
“喂,陌大校花,你哥在这里呢!”
听到声音,男人转过头来,露出了那张英俊逼人的脸来,笑着冲她打招呼,
“琛琛,这里!”
陌琛一口老血梗在喉咙里,可看到李成风那张明媚的笑脸,又硬生生地忍了下去。
成风他……何时有过如此轻快的时候?
印象中,他一直都是眉头紧皱,心事重重。又因为工作繁忙,同时负责好几家公司的运营工作。故而他一直都是沉默寡言的时候多,连说话都尽可能的省略简要。她失踪前一年,正赶上他最焦头乱额的时候,两人之间说的话,加起来都不超过一百句。
而眼前的李成风,虽然依旧带着他那标志性的金丝眼镜,可眉头舒展,眼睛带笑,一看就心情甚好。
陌琛忍不住有些恍惚,这笑容,是因为她吗?
这会儿的功夫,李成风已经走到了她的面前,伸手递给她一个纸袋。语气中带着一丝丝的调侃,
“琛琛,有毒的蛋糕,你敢不敢吃?”
陌琛低头看去,袋子里装的是自己最爱的的草莓慕斯蛋糕,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零散的小零食。
——无一例外,竟然全都是她最喜欢的口味。特别是袋子里某种进口酒心巧克力,更是她喜欢却又一直吃不到的。
陌琛的鼻子突然有点酸,她强迫自己摆出强硬的态度来,看起来仿佛对这些美食完全不屑一顾。
“你从哪里找的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