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纪公馆蹲点十几天,韦深发现纪允清每天只去一个地方,晋德坊二马路的华清池,而且每天回家喜欢车停路口,最后那段路走回去。
于是选择在杜神父路动手。
今天的完美刺杀让他很满意:做足了准备工作,最后一击必中!
他暗忖如果是原主,肯定做不到如此完美。
原主韦深其实不算是一名真正的特工,而应该是算个大头兵。
两年前被从部队抽调到军事调查处,成为作为消耗品的行动队员,刚开始接受行动特工培训不到5天,就因抗战爆发西迁。
因为从小练武,身手冠绝军统,在巴州得到了老板戴雨浓的赏识,被派到魔都,代号“血刃”,专门执行暗杀锄奸任务。
可惜出身军中,起点过低,屡次立功后眼下才少尉军衔。
不过,这次刺杀后应该很快就要被晋升军衔了。韦深心里有点喜滋滋的。
咱以前可当过兵,现在干特工肯定也是一把好手!作为一个现代人,韦深多多少少带着点自负。
原主,你的代号“血刃”就交给我了,保管给你干好!
他拐进派克路的一个小巷,看看左右无人,将背上的麻袋放在地上打开。
麻袋里赫然是刚才穿的那件外衣和鸭舌帽。他从下面掏出一件西装和一顶礼帽,穿戴好。
利用换装隐藏自己,前世电影电视看过不少,对自己这样的现代人来说都是基本操作。
提起麻袋,麻溜地走出小巷,在一个市场门口将麻袋扔掉,要不了十分钟,这个麻袋就会被捡走。
韦深七拐八拐足足走了快半小时,一处红砖高墙的石库门房子出现在眼前。
他抬头看去。中式红瓦飞檐顶与西式拱形设计完美地结合在一起,构成了这处石库门的牌坊,上面还有三个大字“勃艮里”。
这里住着原主的女友。
穿越过来后,原主的记忆已经被他吸收。原主在魔都公开身份是个外地来的小开,在舞厅认识了现在的女友。
总部要求任务执行后,无论成功失败,立即撤出魔都,去太湖附近的山里躲藏。
韦深却不准备立即执行这条不合理命令。
他前世读的是历史系,熟知民国历史,太湖周边的救国军里就出过叛徒。
自己是总部用来震慑叛徒和汉奸的一把利刃,直属总部,同魔都站隔离。
在这里无人识得自己,两年下来都很安全,别到救国军去反而被叛徒出卖了。
将在外,军令有所不从!
任务已经成功完成,对得起戴雨浓了,放着这么个大美女的床不睡,非要去睡山沟,非常对不起自己。
他走进弄堂,来到一户门前掏出钥匙,准备给对方一个惊喜。
突然他脑中闪过前任曾给他的教训,皱皱眉,不由又把钥匙收了起来。
别汤姆有惊没喜!
还是稳妥点。
“咚咚咚!”韦深开始敲门。
“谁啊?”一个清脆的女声在门内响起。
“我!”
里面的人隐约惊呼了一声,脚步声立刻急匆匆传来,门开了一条缝,露出了一只大眼睛和洁白的半边脸。
“杰克!”门后女人惊喜地喊了一声,立刻拉开门。
韦深闪身进去。
眼前是一处不大的天井,大约七八个平方的面积,角落里一个花架,上面有几盆不知名的盆栽。
女子已将门关好,从背后抱住了他。
韦深转身,低头仔细看去,虽说已从原主记忆中查看过许多遍,但心里仍忍不住暗赞一句!
这就是原主的相好陆雯英,黄玫瑰歌舞厅的舞女。
二十出头的年纪,一米六五左右的身高,水汪汪的大眼睛,小巧的鼻子微微勾起,柳腰丰胸,秀腿圆臀,一副好姿色。
原主韦深和陆雯英相互痴迷,已经同居两年了。
“杰克!你多久没来看我了。”陆雯英依偎在他怀里,轻柔的嘴唇贴在他耳边呢喃。
“好几年了!”韦深两手紧紧拥着她,忍不住给了原主女友一个热吻。
明明只有十几天没见。
陆雯英咯咯笑了起来,她就喜欢这样玩世不恭、气质冷傲、还有幽默感的男人。
整个魔都滩,再也找不出像杰克这样讨自己喜欢的小开了。
陆雯英眼神迷离,用小拳头轻轻捶打着韦深胸膛,嗔道:“你这个狠心的,这些天爬到哪个狐狸精床上去了?”
“露丝,你看魔都滩哪个生意人天天窝在家里?我去外地进货了。”
十多天不见,两人都有点干柴烈火,拥吻着进屋,一路跌跌撞撞,最后挪到客厅的竹沙发上。
卧室在二楼,急切间,谁还有空上楼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