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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文抄必备名场面——当场写歌(1 / 2)

沙!

沙!

沙!

陆远拿起一旁的铅笔,唰唰唰地直接在酒店留言簿上写出了歌词。

只见他运笔如飞,行云流水般地一气呵成,期间几乎没有什么停顿。

写好词,陆远又在字与字的间隙填曲。

这一回,速度倒是慢了下来。

一旁,袁韬彻底化身黑人问号脸。

写歌是这么写的吗?

写歌和写诗的其实是差不多,可以分为苦吟派和天成派。

袁韬在大多数时候都是苦吟派,先写初版,然后慢慢改,直到满意为止,一首歌写几年,也不是不可能。

这也是绝大多数创作人的常态。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天成派是所有创作人追求的最高境界,就像是棋魂漫画里,棋手们追逐的神之一手。

“戏一折,水袖起落,

唱悲欢唱离合,无关我,

扇开合,锣鼓响又默……

……

台下人走过,不见旧颜色,

台上人唱着,心碎离别歌,

情字难落墨,她唱须以血来和,

戏幕起,戏幕落,终是客……”

嫉妒使人面目全非!

袁韬酸了,他也是创作人呐,陆远当场写歌给他带来的冲击力,丝毫不下于小撒听到那句‘我从来没有碰过钱,我对钱没有兴趣’。

不对!

陆远是他们华艺音乐的音乐人啊!

‘我还酸什么?’

队友越强,我越强!

我躺好了,您随意!

不过,即使能原地起飞,袁韬也避免不了恰柠檬,你说你当场写歌,就写歌吧。

关键是随便写写就是一首质量很高的歌。

起码,这个词写得就不错,比他苦吟一两个月写得还要好。

‘TMD,天才真是不讲道理!’

后槽牙都快咬碎了!

“呼!”

“搞定!”

不一会儿,陆远脸不红心不跳地放下了铅笔。

抄歌这种事,就像底线一样,被突破的次数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区别。

抄啊抄啊,就抄习惯了。

现在的他,完全免疫了抄歌的羞耻感。

袁韬觉得嗓子有点发干,轻轻地抿了一口香槟之后,这才发问。

“小远,你平时写歌都是这么写的吗?”

“怎么可能!”

陆远摊了摊手:“也就偶尔这样吧,十回能碰到個两三回?”

袁韬目光幽怨的盯着陆远,一如小撒看着马芸,半晌,他缓缓抬起手来,竖起大拇指。

“牛!逼!”

“哈哈。”

陆远终究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羞耻心的,打了个哈哈,然后将留言簿推到了袁韬面前。

“袁总,您给看看,这首歌放在彩铃端,可以吗?”

其实,彩铃和后世的斗音神曲有一些相似的地方。

彩铃突出的就是一个抓耳。

一般而言,彩铃的时长是在30—60秒之间,而且随时都会被接听,一首彩铃想要出彩,必须在极短地时间内突出重点。

15秒,足以判处一首彩铃的死刑!

彩铃端歌曲和唱片端歌曲,创作理念完全不同,一首歌,只要高潮部分足够出彩,剩下的片段,哪怕只是简单的重复堆砌,也不影响彩铃的热卖。

同理,斗音的背景音乐也差不多,在短视频时代,如果旋律无法在几秒钟内吸引用户?

来人,给朕换一批!

直接划过,那是必然的。

因此,斗音神曲和彩铃神曲,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赤伶能从万千BGM中杀出重围,高潮部分绝对足够抓耳,不止如此,赤伶还引得一批实力唱将翻唱。

成名歌手,通常不会随便翻唱某首歌,能被大规模翻唱的曲子,歌曲本身的质量,肯定是没问题的。

所以,陆远直接掏出了赤伶。

他也想看看,斗音神曲和彩铃神曲,谁能更胜一筹?

“唔,这首歌的词,写得确实不错。”

看完词曲,袁韬眉头微蹙道。

“只是,这首歌的曲子,有一点点怪啊。”

“你看,这里,这里,还有这里。”

袁韬手指所指的地方,恰好是戏腔的那几段。

“这样,袁总,我给你唱一下吧。”

言罢,陆远轻咳了几声,而后发了几个音开开嗓。

开嗓结束,戏腔乍起。

“台下人走过,不见旧颜色,

台上人唱着,心碎离别歌,

情字难落墨,她唱须以血来和,

戏幕起,戏幕落,终是客……”

“嘶!”

听到这刚柔并济,难分真假的吟唱,袁韬浑身汗毛倒立,情不自禁地倒吸了一口凉气。

戏曲,还能这么唱?

用流行唱腔演绎戏曲,虽然不是陆远独创,比如周董就在《霍元甲》中有过尝试。

但周董的唱法,更偏向流行。

陆远唱得戏腔,刚柔并济,传统戏曲部分占比更足。

男声能把戏腔唱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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