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穿越就穿越吧,还把她的手机包包全弄不见了。
穿着与周围人格格不入的古装,像个唱大戏的挂树上,活脱脱的古代版本行为艺术。
一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她靠着热心邻居们的帮助,在这里扎了个小根,刚开始是去做体力活赚钱。
码头扛东西赚饭钱。
后来钱实在不够,她又去给人打铁、扛猪肉、卖菜,一点一点的赚。
没办法,她看小说别人都是干啥都会。
摆摊卖吃的啊,发明家啊,捡王爷将军啊,琴棋书画样样行。还有什么空间灵泉,修仙,当家主母等等的。
她?呵呵。
她是被捡的那个,只是一个胃口很大、啥都不会,没有金手指空间的四肢发达小菜鸡。
至于为啥能还钱……那是因为某一天,她英雌救美,打跑了几个地痞无赖,保护了一个小姐回家。
送佛送到西,把人家小美女送回家赚了一笔大的赏银,五钱银子呢!
然后她就发现了赚钱的方式——当女护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