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有没有算过,咱们的煤球能赚多少钱?”
“这个……”
张传文脸上的笑容就定格住了,煤球说是一斤,其实是一斤半重,虽然加入了煤矸石粉、烟道灰、煤皮土、黄土等,实际成本在一分五厘,卖两分钱一个,只赚五厘钱。
两万七千個煤球,毛利润只有一百三十五块钱,而打造这两万七千个煤球,则需要八个人干三天时间,相当于出工分二百八十八个,如果按秋天计算每个工分四分钱,则需要支出十一块五毛二。
这样算下来,净利润只有一百二十三块四毛八分钱。
如果再算上八个人粮食分配,实际利润则更低。
张传文的兴奋劲瞬间就没了。
路顺风笑道:“沈支书呢?”
“去公社开会去了!”
张传文问道:“你有啥事?”
路顺风将尚国昆介绍他,前往光明机械厂推销猪肉的事情。
张传文道:“这事你就辛苦一趟吧,别人也走不开!”
于是,张传文拿着生产队的公章,给路顺风开了介绍信,路顺风拿着介绍信,返回了自己家。
又到了冬天,现在路顺风与其他生产队社员一样,家里烧着生产队煤球厂分发的陶制煤球炉。
这个煤球炉与那种铁皮煤球炉功能差不多,样式也差不多,路顺风并没有像其他家庭一样,直接把煤球炉放在客厅里,充当取暖炉。
路顺风的房子有柴火炉,只不过现在柴火不像以前那么好弄了,生产队的树林,现在已经砍得七七八八了,剩下的树要么没有成材,要么是刚刚种上,根本就没有柴火可以烧。
现在路顺风烧的木头,其实就是沈家庄小学打造课桌的边角余料,他也没有占生产队的便宜,花了十五块钱购买而来的。
将柴火炉点燃以后,路顺风的客厅里的温度很快就升高了起来,就在这时,门外响起了沈引娣的声音:“顺风叔,顺风叔!”
“怎么了引娣!”
路顺风这才看到,沈引娣居然端着一盆肉。
“这是……”
沈引娣哭丧着脸道:“这是我们家的大黄,被乾龙家的黑狗咬得伤太重,活不成了,只能杀了吃肉!”
路顺风其实早就知道这件事,沈传福家里饲养的黄狗,因为为了争夺一条母狗,双条公狗爆发了惨烈的战斗。
结果,这两条狗双双重创。当时路顺风还为沈传福家的狗惋惜,毕竟这条狗才两岁,年纪轻轻的就为爱情献出了生命,如果这是人的话,说不得又是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
只是可惜,每家的狗,都是社员们的心头肉。
在活不成的情况下,杀了吃肉是最好的办法。
现在不像后世,别说是狗,就算是兔子、鱼,甚至是麻雀之类的鸟儿,如果死了,下场也只会吃掉。
“这肉我怎么能要呢,你们家人口多!”
沈引娣道:“俺娘说,顺风叔你就好这口,就让俺给你送过来了!”
路顺风哭笑不得地道:“什么叫我就好这口,我给你钱……”
沈引娣直接将处理好的狗肉倒在路顺风厨房里的水盆里,拿着空盆就朝家里跑去。
随着秋粮分发以后,沈传福家里人口虽然多,可是却也不至于吃不上饭。
路顺风也没有客气,有机会再帮周嫂她们。
路顺风将厨房里的煤球炉风门打开,开始烧水。
随着水温升高,他用温水开始清洗狗肉,清洗好狗肉以后,开始焯水。
正所谓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
路顺风也是很久没有吃过狗肉了,将狗肉下锅炖起来以后,路顺风开始和面,足足炖了两个多小时,狗肉这才算是炖好。
路顺风也用平底锅,将和好的面烧了几个饼子,这是路顺风后世最喜欢吃的东西,烧饼夹狗肉。
烧饼夹狗肉虽然不如河间炉肉,以及陕西肉夹馍那么全国有名,但也算是一道地道的美食。
路顺风拿着一个烧饼夹狗肉,还没有来得及吃,门口就出现一个不速之客。
沈陆军提着一个篮子,篮子里装着五六个酥梨。
沈陆军以前没结婚的时候,穿着打扮很邋遢,结过婚以后,就仿佛像换了一个人似的,显得特别精神。
“哪里来的酥梨?”
“芳芳大姨家的,今天她回娘家了,就带过来了!”
沈陆军倒也没有客气,不用路顺风招呼,拿起一个烧饼夹狗肉,就大口大口吃了起来:“说真的,你这手艺真没得说,不当大厨可惜了!”
“照你的意思是说,我应该去食堂做饭去??”
沈陆军笑道:“你倒是可以考虑,你要是去食堂,咱们生产队的人可就有口福了,说真的,大卫真应该跟你学学怎么做饭,他那一套白瞎了那些肉!”
“我倒是想去,那样还省心呢!”
路顺风将烧饼夹狗肉装在篮子里,让沈陆军带回去。
……
路顺风跟着尚国昆一起前往光明机械厂,一路上颠簸四个多小时,终于来到光明机械厂所在的北海县。
与瀚海钢厂一样,光明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