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初升的太阳带来万丈光芒,照耀在群山之上,也照在半山腰的小山庄上。 鸟鸣声叽叽喳喳,时而远去,时而靠近,时而仿佛就在你的耳旁歌唱,呼朋唤友扰人清梦。 林清之醒了,睁开澄清幽深的眼睛。 入眼的是一张俊美阳光的白皙脸庞,恬静而清新。 远处是窗外美丽幽静的山景,山树茁壮依山而起,青草茂盛绿得逼人眼球。 清晨的微风徐徐吹着,树枝摇曳草木苏醒,时不时飞掠而过的群鸟嬉戏其间,鸟鸣山更幽。 林清之禁不住看出神。 不知道是为身边的心上人,还是为外方的美丽山景,总之他身心皆倾倒,直觉此时此刻是今生最美的景观之一,一缕一笔慢慢刻画,深深印在脑海里。 程焕崇似乎被鸟叫声吵醒了些,意识模糊不清,本能往他身边蹭了蹭,随后一条长腿搭在他的身上,迷糊中为自己寻了一个更舒服的姿势,转而又睡沉了。 林清之安静没动弹,看着怀里的脸庞,清冷眉眼染上一抹宠溺。 这时,楼下的厨房传来隐约人声,还有一阵阵米香味儿幽幽随着山风卷进来,清香扑鼻。 长期养成的早起习惯,只要 生物钟一到,他就会自动清醒,然后就睡不着了。 身边的程焕崇也不是爱睡懒觉的人,但他偶尔会熬夜,尽管没有熬到天亮,顶多只是凌晨一两点,但他早晨多半就会醒不来,非得睡到八九点,不然就会一直一副睡眼惺忪的模样直到下午补觉。 山里的夜太安静,即便灯光明亮,手中的手机也一直有信号,但很难扛得住那么幽静的夜色,不知不觉就会丢开手机早早入睡。 昨晚两人一边画画一边聊天,十点多就都睡下,然后一夜安静睡到这个点。 这次出来度假的安排,早在几个月前就定下了。 奈何程焕崇必须上课和保持稳定更新,平时根本抽不出时间。 林清之平时也忙得很,但他做的是自家生意,自由度比较高,想干活的时候永远是旺季,不想赚钱就关门休息,所以他只能一直等着程焕崇。 直到他放假了,辛苦攒下一些存稿,才终于同意将这个行程提上日程表。 于是,林清之将他带到这个小山庄里头来。 小山庄属于他们家的产业,附近好几个山头都是他太爷爷年迈时买下的,可惜还没来得及开发,老人家便驾鹤西去了。 爷爷不喜欢太偏僻的山里, 只让附近的山林人小心看护,种上一些漂亮的树或花花草草。 后来花草树木都长高了,爷爷带着他来这边游玩,觉得这边的山虽不高耸,却灵气颇足,风景秀丽,便投了一笔钱在半山腰修建了几间石头屋,雇了几个附近的山民负责打扫管理。 当时他才十来岁,很喜欢山后的一小片枫叶林,便给爷爷提议种多几片在这边,并拿出自己的零花钱买了一批树苗。 后来,枫叶林开始长高了,晚秋时节终于有了一抹抹的艳红色。 爷爷去世后,爸妈都没空管家里的产业,一并都交给他打理照顾。 几年前山上的一间石头屋塌了,他想了想,干脆投多一笔钱建成一座小山庄,还修了一条两车道的山路盘旋绕下山,另一头连接县城的郊区大道。 山庄建成后,他雇了两位园林师傅照看各处,还雇了两个妇人帮忙做清扫工作。 爸妈偶尔会跑过来避暑,亲戚朋友偶尔也会过来这边游玩住几天,可他这个主人却极少过来走动。 这一趟过来,他只带了两个保镖和一个厨师随行,不想一窝人吵吵闹闹,扰了山里的幽静和两人难得的独处时间。 两人爬山散步,爬树摘野果,溪边钓鱼,运动打 球或跑步,晚上画画或办公,日子过得悠哉慢吞吞,却惬意得不得了。 难怪爸妈说,他不是不爱度假,只是少了一个可心的伴儿。 确实如此,以前他认为度假便是减少一些工作量,给自己多一些时间练字或画画或看书。 现在,他已经有伴儿了,度假的项目丰富多彩,惬意快乐得出乎自己的意料。 “……早啊!”程焕崇懒洋洋睁开眼睛,咕哝问:“几点了?” 林清之靠了起身,看了一眼墙上的钟。 “七点十三分左右。” 程焕崇打了一个哈欠,眼睛再度闭上。 “你什么时候醒的?怎么还没起呀?对了,早上咱们要去挖笋吃——你没忘记吧?” 林清之把玩他的柔软头发丝,低笑:“我也想起,不过我的大腿被某人禁锢了,根本动不了。” 额? 程焕崇后知后觉发现自己的脚十分不客气横在他的大腿上,大半的身子都裹在他的怀里,假装不知情笑了笑,不动神色收了回来。 “对了,昨天看到的笋是野生的吧?确定能吃不?可别挖了以后吃不了,那就太坑了!” 林清之动了动微麻的腿,见某人故意假装不知道一副没 心没肺的模样,忍不住捏了捏他白皙脸颊。 “竹树都是种的,二十多年了。笋现在算是野生的,能吃而且非常好吃。你确定你要吃?你这样的做派已经够损了,还想损多一些?” “什么啦!”程焕崇扫开他的手,一只脚往他的胸膛踹去,“当一会儿靠枕而已,至于这么斤斤计较?没一脚将你踹下床,能叫什么‘损’!” 林清之淡定一把捏住他的脚踝,戏谑般扣了扣他的脚底。 程焕崇“哈哈哈哈啊啊啊啊!”大笑,在床上翻腾来去,另一只脚赶忙来救场,不料瞬间也惨遭毒手,痒得他只好弃械投降。 “不行不行了!我都快笑死了!求放过!求放过!” 林清之被他逗乐了,见他惨兮兮求饶,只好暂时放过他,大手将他拽了起身。 “走,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