赈灾银两,王东蟾是操办发放的主官。
因当时事态紧急,其中,发到两个镇子的这八万两,那两个镇守还在洪水里泡着,就没法给立收据。
由于王东蟾下令给那两个镇守发银两时,在场人很多,就交代手下一个书吏,要其及时给补收上收据。
结果,王东蟾手下的那个书吏不知怎么的,忘了此事。
今年,西河府换了主官,新知府到任,要查看核对前年赈灾收支,查出这八万两没有收据。
就在新知府询问那书吏时,书吏一时害怕就谎称不太记得当时的情形了。
王东蟾不得已,派人去找那两个镇守,结果,一个镇守因喝醉酒,前几天家里失火,被烧死在家里。
另外一个镇守在被带来西河府的路上遭遇山匪劫道,乱刀砍死了!
王东蟾回忆说的其他在场人等,也都说记忆不是很清当时的情况。
如此情形,按照大殷国律法,贪墨五千两银子就是撤职罢官,三万两就是判刑入狱。
这王东蟾,涉及八万两,按例至少得蹲大牢十年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