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沧州刺史那样以钱财定罪肯定是不行,而且钱财都被王爷骗走了。党仁弘到时候一口否认我们也没有办法,
毕竟王爷是想要那一百万贯钱财,那就不能拿出来做物证了。
既然没有了物证,那我们就想办法找人证,找党仁弘狡辩不了的人证。”
王玄策建议道。
“狡辩不了的人证?你是说他身边的人?”李慎问道。
“对,只要我们能够让他身边的亲信,都写一份供词,能够证明党仁弘贪赃枉法,
那就算他再怎么抵赖也无用,几份证词也能定他的罪,
到时候就算是闹到长安,有这几份证词在,王爷也不会被动。”
王玄策解释道。
李慎想了想点点头。
“嗯,玄策说的确实有道理,不过既然是亲信,想要他们出来指证党仁弘恐怕并不容易。
只能等我们找到这些人的罪证后,抓起来在审问。
到时候实在不行那就严刑拷打。
本王就不相信还撬不开他们的嘴?”
李慎现在觉得有时候真不是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
明知道党仁弘有罪,但是还得想办法找证据,而沧州席辩,就是先定罪,后查证。
这就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即便自己是一个王爷,地位比党仁弘高也没有办法,
因为党仁弘是一个国公,贵族也是一个利益团体,牵一发而动全身。
这让李慎不禁感叹,
这封建社会哪有什么公平对错,都是利益驱使,输的一方高喊不公,赢得一方觉得本该如此。
待二者身份对调,那情形依旧如此。
(本章因为被人举报内容低俗,所以章节内容重新修改,
对于违反平台规定,作者做出深刻的检讨,并表达诚挚歉意。
保证以后不再犯此类的错误。
随便加了一些水文进去,
所以对不住后来的书友们了。勿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