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七点,沈亭州给自己煮了一份蝴蝶意面。
出锅刚浇上肉酱,门铃突然响了。
门外的人似乎很着急,不仅按了门铃,还急促地敲门。
沈亭州微微一愣,放下盘子,走出去打开房门。
门外站着两张熟悉的脸,穿着黑西装,戴着黑墨镜。
不等沈亭州反应,两人架起他的胳膊就往外走。
沈亭州:!!!
在两个身材魁梧,肌肉虬结的男人面前,一米八零的沈亭州小鸡仔似的被他们拖行到电梯口。
脚上穿的毛茸茸拖鞋,中途还掉了一只。
黑衣男人停下来,俯身将拖鞋捡起来给他穿上。
沈亭州瞳仁微震,一向冷静自持的脸有些崩坏,“你们干什么?”
捡鞋的男人看过来,“沈医生,贺总生了一点病。”
沈亭州一口气没提上来,看着自己身上的睡衣,别扭道:“那你们等我换一身衣服。”
男人的表情比沈亭州还要微妙,“贺总的病有点……急。”还有点疯。
沈亭州心存疑虑,“有多急?”
刚才不是还说一点小病?
“很急。”男人避开沈亭州的目光,“您去了就知道了。”
叮的一声,电梯门正好打开。
两个男人对视一眼,默契地再次架起沈亭州,然后走进电梯。
沈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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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霸总文学,除了一个会说“好久没见少爷这么开心”的管家外,家庭医生也是必不可少的。
沈亭州就是这样的家庭医生,帮霸总们解决各种疑难杂症。
没错,是霸总们。
他一共有四个雇主,一号雇主最让他头疼,这两个保镖也是一号雇主家的。
沈亭州被保镖塞进车厢后,黑色的宾利抄近路,一路风驰电掣,二十多分钟就到了贺延庭那套别墅。
从车上下来时,有些晕车的沈亭州脑袋发胀,双脚发软。
保镖见状毫不犹豫架起他,然后快步走上台阶。
沈亭州羞赧,刚要说不用,贺延庭的助理从门口走过来。
他上前将医药箱往沈亭州怀里一塞,情真意切地说,“麻烦沈医生了。”
沈亭州来不及多说一个字,连人带医药箱就被推进了房门。
沈亭州:……
什么情况?
他穿着毛茸茸的拖鞋跟睡衣,站在玄关发懵。
空气浮动的细微铁锈味,让沈亭州的鼻尖动了动。
作为医生他对血味异常敏感,寻着气味朝前走了几步。
穿过玄关,看到客厅的画面,沈亭州心头一梗。
屋内满地的玻璃碎片,玻璃渣中掺着大量血丝,家具横七竖八地倒着,大理石茶几裂出了蛛网的纹路。
巨大的落地窗前,沈亭州的雇主掐着一个青年,青年的衬衫上染着大片血迹,胸口跟手臂都被血洇透了,旁边的纱帘被风吹的猎猎作响。
妈呀,这是什么凶杀片场?
沈亭州汗毛瞬间竖起,掏兜正要拿手机打电话报警时,客厅蓦地响起一道冷嘲声。
“不是想弄死我?”
贺延庭捉过青年拿着水果刀的手,将染血的刀尖抵住自己的大动脉,神色冷漠,“手别抖,拿稳了朝这儿扎。”
嗯?
见青年才是拿刀那个,沈亭州停下手中的动作。
江寄咬着发颤的牙关,想甩开贺延庭钳制的手。
刀尖在两人的角力中,破开贺延庭身上的衣料,割破皮肉。
看着漫出来的血迹,江寄松开手,发红的眼眶满是痛恨,“你这个疯子。”
贺延庭笑起来,眼神却透着一股狠劲,“你要是再敢见林学严,见一面,我就剁他一根手指。”
江寄惨白的唇抖了抖。
扒在玄关角,探出脑袋听墙角的沈亭州,听到林学严的名字,终于明白他的雇主发什么疯了。
林学严是江寄的初恋情人,俩人恋爱三年,感情一直很稳定,谁知道中途杀出一个贺延庭。
贺延庭对气质清冷的江寄一见钟情,遂展开‘我追你逃,我再追你再逃’的戏码。
直到林学严车祸出事,需要一大笔手术费。
江寄是孤儿,林学严家境也普通,天价的手术费他们无力负担。
这个时候贺延庭出来趁火打劫,威逼利诱之下,江寄同意做他的情人,以换取林学严的治疗费用。
手术后林学严的命是保下了,但人一直没苏醒,在医院躺了半年多。
所以——
江寄偷偷去医院看林学严被贺延庭抓包了,然后才有了今天这一出?
沈亭州:这恋爱一定要谈得这么血腥吗?
现在要不要去给贺延庭包扎一下伤口?
等等,水果刀在手里呢?
沈亭州探头看了一眼,哎呀哎呀,在贺总手里呢。
他情绪不稳定又喜欢发疯,还是再等等吧,别伤及自己这个无辜。
忽然沈亭州瞪大了眼睛。
客厅里,贺延庭将江寄摁到落地窗前,捏着江寄的下颌逼他抬起头,然后将唇覆下,咬开了江寄的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