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辛德蹭了顿饭,拎着酒壶又回去了,临走的时候站在田垄上看着秋收之后天穹一片澄空,不由的摇了摇头,看的越多,懂得越多,越觉得自己当年不值。
虽说马辛德也意识到自己当年就算是被大月氏接纳,也不可能做到陈曦现在这种程度,因为一个人所能编写的未来,最终还是有自身认知的上限。
马辛德未曾思考过道路交通物流,那么在布局架构的时候也就不会有这种认知,马辛德无法意识到普及教育,那么在他的计划之中也就不会存在这种架构。
人终究是生活在自身所认知的世界之中,哪怕有着长远的眼光,惊人的天赋,也会受限于认知。
“看不到啊。”马辛德望着天穹轻声的自语道,未曾想过的事情,又如何能去做啊。
“别驾,您在看什么?”杨仆看着马辛德站在田垄上望着天穹,直到夕阳西下,寒风骤起,小心的走了过去,对着马辛德询问道。
“在看未来。”马辛德笑着说道,他已经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会放下,也明白了汉室为什么强大,不是因为某一个人,或者某几个人,而是因为这完全不同的风貌。
一个国家被另一个国家入侵,那么被入侵的国家,先天性的更容易发动民众,因为哪怕没有民族性这种概念,物伤其类的感觉也是非常明显的,毕竟再怎么远,也会有一个自己人的概念。
然而贵霜对于百姓的发动能力实在是太差了,究其原因,马辛德以前是模湖,现在马辛德清楚了,贵霜的上下并不是一个整体概念。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啊。”马辛德轻笑着说道,他之前只是想要离开,只是因为被打压,流放的不满而远离,但真要说一个正式的离开理由,确实是没有。
可在来到汉室之后,马辛德清楚的意识到,相比于汉室,贵霜还是崩塌比较好,贵霜的统治阶级可从未将目光落到这芸芸众生身上。
“未来?”杨仆不明所以,而马辛德笑了笑,“走吧。”
诚然这汉室有着各种各样的毛病,但最起码欣欣向荣,这就够了。
对于马辛德而言,能在古稀之年见到这么多的东西也挺不错了。
马辛德再次回到了汉中城,这一次他没再出去调研,在汉中城进行了补给,吃了顿好的,休息一夜,就让杨仆驾车出发前往长安了。
这年头长安到汉中的直道已经彻底修通了,而且不同于早些年刚修成时的情况,目前长安到汉中的直道是按照十二架的国道修建的。
毕竟这条路在规划中是从长安到汉中,再到成都,云贵,过中南半岛进入恒河流域的西南大通道,承载着未来国家物流运输、军事调动的重任,所以不修宽阔一些,未来物资转运会是一个大问题。
故而当马辛德出了汉中城进入秦岭之后,迅速的感受到了这种道路的好处。
“别驾,后续的道路我们要加速了,因为过秦岭,再往北最近的补给点城固县也在百里外,所以之后一路我们需要加速奔驰。”清晨杨仆准备好战马,将马辛德扶上车之后招呼道。
“好的,你全速行驶就是了。”马辛德对着杨仆招呼道。
有了马辛德这句话,杨仆等马辛德坐稳之后,一挥马鞭就加速奔驰了起来,很快速度就飙升到了50公里以上。
羌人本身就擅长养马,杨仆又是个中好手,而且长安到汉中的直道非常平坦,装有缓冲架的马车在这种地方可以跑到和战马一样的速度,故而马辛德迅速的感受到了什么叫做风驰电掣。
两个小时不到,杨仆驾着马车从汉中跑到了城固县,而马辛德下来的时候腿都有些软,这是他第一次乘坐如此高速的马车,以前的马车,一小时不过十公里,不会比走快多少。
准确的说,马车在设计的时候,就没考虑过高速奔袭,毕竟不是战车,正常对于马车而言的快,也就是每小时十几公里,毕竟这年头道路不好,哪怕高级的马车装有伏兔、当兔这种减震系统,速度稍快之后,也会颠簸的厉害。
故而也曾纵马奔驰过的马辛德,第一次在马车上感受到如同战马疾驰的高速,而且不同于自己骑马时战马有明确的反馈,坐车真的没有什么反馈。
就像开车的人,飙到120km/h都没什么感觉,但坐车的人一般到100km/h就觉得很快了一样,马辛德骑马都没骑过这么快,坐车发现飚到如此离谱的速度,腿不软才是见鬼了。
“已经到了,不是说很远吗?”马辛德少有的从车架里面掏出拐杖,然后拄着拐杖,他真的有些腿软了。
“这都超过百里了。”杨仆笑着说道,“很多大户人家的年轻人都喜欢在这条路上赛马,因为只有这种路上才能将战马的速度提升到最大,实际上之前您也看到了这一路上遇到的队伍其实速度都快。”
“超过百里了吗?”马辛德感受着自己冬冬乱跳的心脏,这种狂飙对于他还是太刺激了,“适百里者宿春粮,适千里者三月聚粮,这才一个时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