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源于景泰年间。
景泰元年(1450)八月,其时督兵贵州的兵部尚书侯璡“以劳瘁卒于普定”,景帝“赐祭葬,荫其子锦衣卫世袭千户”,至此之后的景泰二年、景泰五年等,这种“文臣荫武”的记载就开始不断出现了。
但是仔细分析一下景泰年间的“文臣荫武”记录可以发现,当时那些文官荫子武职的情况,应该视为对文臣军功勋业的个别嘉奖,其制度化运行程度甚低(我就不一一举例了)。
此后天顺、成化、弘治三朝延续前政,视军事贡献为主要衡量标准以荫叙文官子弟武职。当时正逢明代文臣督、抚统兵制度推广之际,得荫之边臣有所增多。
当时,有关文臣荫子武职的具体条件、实行细则并未开列于典章,从景泰朝以降的十余个相关事例来看,获得文臣荫武优待的大臣,还是文官集团中的绝对少数,仍属于“异典”范畴。但不断累积的文臣荫武案例,也构成了一种类似“事例法”的制度规范。
作为“事例法”,典型的前朝文臣荫子武职故事,常为后人援引为再开荫叙恩典的依据。例如于谦之子于冕,本受荫任府军前卫副千户,但到了成化朝,于冕“自陈不愿武职,改兵部员外郎”后“累迁至应天府尹”。但这个,仍然还是特例。
然而从正德朝始,文臣冒滥军功以荫叙世袭武职的情况就陡然增多了,这明显是受到武宗尚武情节及宦官佞幸冒功风气的不良影响。
据《弇山堂别集》载,正德五年“宁夏平”,边功加恩于内阁大学士李东阳、杨廷和、刘忠、梁储等,阁臣皆加官荫子。此次推恩虽未将阁老们荫子武臣,但边功恩及内阁实“自兹岁始”。
至正德八年,“以山东、河南贼平,内阁大学士李东阳、杨廷和、梁储、费宏各荫子锦衣世袭正千户,辞”。
此后正德十二年,朝廷“录大同打鱼王山及镇西南山庄坪等处功”,将监督太监张忠“加禄米二十四石,荫弟侄一人为锦衣卫正千户”,并“总兵左都督刘晖子副千户,提督侍郎丁凤子百户,俱世袭”,又以“兵部运筹有功”加尚书王琼“少保兼太子太保,荫子如忠”。
该战役本因诸将官杭雄等拼杀“乃有此捷”,而太监张忠提前回朝,并无功劳,只是因兵部尚书王琼题请,“故忠再受赏而并及琼”。当时王琼“与权幸相结纳”,多次冒领军功,“数承荫叙”。
正德十三年七月,武宗又开“应州御虏功升赏”,大肆封赏荫内臣武将子弟,“督饷侍郎郑琮仁、侯观,廵抚都御史胡瓒、刘达各荫子”锦衣卫百户。此次推恩加荫被《明武宗实录》编纂者认为是“军功之滥未有甚于此者”。
然而同月内,武宗又自以“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朱寿,亲统六师剿除虏寇”的名义,功赏随军太监谷大用等内臣、兵部尚书王琼等文臣、都督朱泰等武弁佞幸,荫其子弟为锦衣卫千、百户,另以“运筹定议,协力成功”为名敕内阁杨廷和、梁储、蒋冕、毛纪“各荫子侄一人锦衣卫世袭正千户”。
总之,在正德一朝,部分文臣随内臣、近婞冒滥军功以荫子武职,诚为不稽。
此后,嘉靖皇帝入继大统,为拉拢朝臣,以拥迎驾戴功再开大规模冒滥荫子,其中阁臣荫子之命令尤为不稽,受荫大臣纷纷请辞。
然而,这个势头已经止不住了,尤其嘉靖中后期开始,大明边事迭起,使得朝廷较为常态化地加荫文臣子弟以武职。
内阁大臣、兵部僚员、地方督抚、殉节绅宦等以各类勋劳得荫,在原历史上,这种趋势长期持续直至明朝灭亡。嘉靖中后期以降,内阁重臣如夏言“暴贵自拟世袭锦衣”,翟銮“以故相行九边”荫锦衣,其余严嵩、徐阶、高拱、张居正等等一批阁老、重臣,皆以推恩军功勋劳,得荫子锦衣。
更关键的是,皇帝们对于这些大臣的后代,并没有什么不信任,甚至还格外信任,比方说现在的刘守有,将来的王之祯、吴孟明(吴兑之孙),这些锦衣卫都督,很多都是文臣荫官之后。
既然制度与趋势已经如此,高务实又有何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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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昨天那章之后,有书友书评担心高务实的亲戚在锦衣卫中掌权会影响皇帝对高务实的信任,这里就多解释了一下。还剩一点非制度的人性问题下一章说,我先洗个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