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瑞的“退田一半”当然毫无法律依据。
如果让前世学法律出身的高务实来评价的话,海瑞这个简单粗暴的处理办法,不仅没有法律依据,甚至反过来是在蔑视法律。因为中国历来实行的都是成文法,而不是像后世英美那样的不成文法。
所谓“不成文法”,粗陋一点说,就是在一定的法律原则基础上,依据过去的判例来进行断案。而成文法,则需要把案件的情况一点一点的去对应已有的法律条文。
譬如《大明律》,就是典型的成文法法律条文。
“退田一半”这种操作,在大明任何法律条文里面都找不到依据,所以海瑞的这种判罚,其本身当然是违背法律精神的。
但是,如果同样让高务实来品评,他还有另一半结论:“退田一半”并不违背更广泛意义上的公理。
也就是说,这个操作本身违法,但却不违背最广义上的公理观。
公平和公正,其实从来就不是一码事。
打一个也许不甚恰当的比如:国家给全国人民发放福利,每人发一百元,这很公平。
但实际上,可能很多富人根本没兴趣去拿这区区一百元,而很多穷人却觉得自己哪怕拿了这一百元,仍然穷得要死,所以他们要求国家把原本该发给富人的钱也拿过来分掉。国家如果真的这么做了,那叫公正。
富人再有钱,也只能有一张身份证;穷人再贫困,也肯定有一张身份证。这是公平。
富人因为收入高,所以要交个人所得税;穷人因为收入低,所以不交个人所得税。这是公正。
一视同仁,概无例外,公平是也。
损有余,而补不足,公正是也。
海瑞的粗暴操作显然并不公平,因为作为一个司法权力的代表,他本应该不偏不倚,就事论事,然而他却直接站到了弱势群体一边,他治下的富人和穷人打官司,哪怕本身是富人有道理,多半也打不赢官司。
但海瑞有自己的理由,他说:与其屈贫民,宁屈富民;与其屈愚直,宁屈刁顽。事在争产业,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以救弊也。事在争言貌,与其屈乡宦,宁屈小民,以存体也。
简单的说,海瑞断这种贫富相争的案子,思路是这样的:跟财产有关的,基本都判穷人赢,因为富人亏得起那点钱,而穷人如果亏了,他说不定就要饿死,或者铤而走险;跟面子有关的,基本都判富人赢,因为你穷得连饭都不知道还能有几顿吃,面子这种东西你考虑来干嘛?
这就是海瑞的原则,理论上来说不仅无视了法律,甚至无视了正常的是非观。但这种原则的用意很明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正是因为海瑞一直坚持这样的原则,所以江南的百姓称呼他为“南海青天”,无数人给他画了像挂在家里祭祀;也正是因为海瑞坚持这样的原则,所以满天下的官员豪绅恨海瑞入骨,不管跟徐阶有旧无旧,都不希望看到海瑞继续“嚣张”下去。
不过刚才冯保说,徐老相爷出了这档子事肯定第一个来找他张居正,这一点张居正自己知道是不对的。其实徐老相爷找的第一个人是首辅李春芳。
李春芳是知道徐阶对海瑞有救命之恩的,所以得知海瑞拿徐阶开刀的消息后,实在是哭笑不得,赶忙派人给海瑞送信,让他得饶人处且饶人,何况是自己的大恩人。
海瑞对于徐阶的这一手其实是有所准备的。他一贯是个认真的人,所以也认认真真地给李春芳回信了,信里说:徐阁老近来麻烦很多。胆这个麻烦是怎么来的呢?不怨别人,只怨他家的产业多得吓人。而且他的家业,多为侵夺小民而来,所以民愤极大,这就是为富不仁惹的祸。松江民风刁险,如果徐家退田不过半,以后会有什么后果,谁也没法预见。所以,我让徐家退田,其实是在保护他们,保护徐阁老能够安享晚年。他们家已经那么多财产了,破财消灾,有什么不好呢?
这下好了,海瑞不听,而李春芳对海瑞的这种表态居然也毫无办法,只能干瞪眼。其实李春芳这个首辅并不是手里没有权力,而是他的性格让他不敢随意使用这样的权力——你要让他将海瑞罢官,可以是可以,那他是真的不敢,怕被骂死。
但是徐阶毕竟是徐阶,李春芳治不了海瑞,徐阶干脆就拿出当年的绝技“绵里藏刀”,当面不做声,私底下让别人来治海瑞。
谁能治海瑞?只有一种人,就是专为找茬而生的言官。
隆庆四年正月十四日,高拱上台还不到一个月,刑科都给事中舒化上疏,先是肯定了海瑞以气节名闻天下,不愧为一代直臣。但立刻话锋一转,说海瑞为人过于迂腐,不通人情世故。所以,海瑞可用来做道德的榜样,却不宜担当重要的行政职务。因此他建议朝廷给海瑞换个岗位,这个位置可以高一些,但不能让他挑太重的担子。
接着,吏科给事中戴凤翔上疏,指责海瑞沽名钓誉,无视国家法律,凡是衣冠之族,温饱之家,皆受荼毒。又听任刁民告状,“鱼肉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