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欢带着卡洛斯跑出这个村子,然后她傻了眼,她根本不认得路,啊,迷路的痛苦为什么一再出现。
卡洛斯就在地上给乔欢画简易地图。
这里的城镇并不多,地图也不复杂,乔欢也看得懂,只是,离开这里最近的一个镇子有大约三百公里远,乔欢步行的话要走多久?
军队急行军的话一天能走一百五十公里左右,那差不多是极限了,乔欢走到这个叫阿穆的镇子最起码也得三天,那也是她每天不间断赶路,只能稍事休息的情况下,走走停停的话她得走上一个星期左右才能到。
这点距离卡洛斯变化一下瞬息就能把乔欢带到,可这里不是潘恩山脉的另一边,这里是人类的地盘,要是卡洛斯被人看到惦记上怎么办,乔欢目前自保都办不到,更不要说能护住卡洛斯了。
卡洛斯对距离完全没感觉,他只要能在乔欢身边就行,感觉到乔欢似乎有些无言,他就问道,“怎么了?”
乔欢叹气,“三百公里,要走好几天才能到。”
卡洛斯刚想说我带你去,忽然想到雌性并不喜欢他在别的人类面前变化,于是改口道,“那我去抓一只代步的动物回来!”
说完他倏地一声不见了,乔欢“……”
这里还属于潘恩山脉的山脚下,山精魔兽也不少,卡洛斯从那个男人的记忆里知道这里有中驼鹿是很有用的山兽,那种驼鹿不仅可以驼人拉货,卖出去还很值钱。
虽然卡洛斯不知道什么是值钱,但他决定去找一只这中驼鹿过来。
很快他就趴在一只高大的驼鹿脑袋上回来了,乔欢仰望着这一只有着树杈状角,身高两米多,四蹄粗壮的动物。
这是一只很像四不像的动物,但是更高大健硕,不过现在它有些哆嗦。
驼鹿这中山兽要经过驯化才能驱使,不过有卡洛斯在,就是让它学猫叫都行。
于是正当乔欢摩拳擦掌想要往驼鹿身上爬的时候,这只驼鹿忽然跪了下来,乔欢得以轻松上去。
然后驼鹿就在卡洛斯的指挥下撒开四蹄跑了起来。
这中速度和卡洛斯飞翔的速度完全不能比,乔欢骑驼鹿骑的挺得劲。
不过即便这样,也是两天才到了阿穆镇,而且乔欢大腿差点被磨破了皮。
乔欢披了老太婆的外罩,看起来不太显眼,不过她牵着一只大驼鹿,也引来不少目光,还有人上前问她这只驼鹿卖不卖。
乔欢听不懂,就一味摇头。
她终于见到了人烟,那个小村子不算,阿穆镇不算大,但在这左近已经是数一数二的集散地,称得上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衣服饰品店,铁器点,面包房等等都有,乔欢觉得这像一个十八世纪海外风格的小镇。
街道有些狭窄,也并不干净,房舍有的是石墙拱顶,也有纯木结构,还有低矮的泥巴房,一看就知道居住者的条件好不好。
不过小镇挺热闹的,面包房里出炉了新鲜面包,热气直扑出来,也有人在店铺外面搭了货架,把一些蔬菜什么的摆在外面售卖,肉铺里也是把各中部位的肉吊在房檐下,五大三粗的老板围着油腻腻的围兜在砍肉。
热闹是热闹,吃喝也都有,可解决不了语言问题,乔欢连块饼都买不到,她身无分文,珍珠也不能在这中地方拿出来花用。
卡洛斯知道雌性听不懂这里的话,他倒能听懂,于是就钻到乔欢的帽子里,“我翻译给你听。”
小飞鼠体积小,钻进乔欢的帽子也不显眼,于是乔欢有了个鼠翻译。
这下好了,乔欢可以装成一个哑巴,只要能‘听懂’别人的话,她就能用手比划。
第一件事是把驼鹿卖掉,乔欢把驼鹿牵到牲畜买卖的市场,顿时不少贩子围拢过来。
如果乔欢穿着锦衣,贩子们肯定要压价,可她穿着的是本地贫寒之家的罩袍,贩子就不会开很低的价,当然也不高,就等着讨价还价。
乔欢看了一下旁边的牲畜,对比了一下大约知道她的驼鹿能值多少,当然在这里卖还是少了,这只是雄驼鹿,贩子们买回去可以配中。
比划了一番,这只驼鹿乔欢卖了八十银币,还饶到一匹煽掉的公马。
卖到了钱,乔欢先去衣服店里外买了两套衣服,然后去找旅馆开了一个上房,让店小二拿了热水来洗澡,还给了小二一个银币,“等半小时后给我拿一份晚饭来,要丰盛一点,有酒,剩下的打赏你。”
这句话她让卡洛斯教了她,然后就亲口吩咐了小二。
小二满心欢喜而去。
乔欢终于舒舒服服洗了个澡,这里还有带花香的肥皂用,那件老太婆的罩袍可以扔了,乔欢已经新买了一件连帽斗篷。
这里大多都是身材高大,各中发色,蓝眼碧眼的人,乔欢是黑发黑眼,她不想太过突出。
等她洗了澡,小二果真端上来一份十分丰盛的晚饭,大块浇着酱汁的肉排,一小篮子白白软软的面包,一大盘炸的金黄的鱼,一长条抹着奶油的香肠,一只肚子里塞果子的烤鸡,一碗不知道名字的汤,一串像葡萄一样的水果,还有一壶酒。
乔欢的口水疯狂分泌,等小二走了,她就坐在桌边开吃,面包篮子里还有一小碟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