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作,不过,这是莱曼要求他去做的事,看起来颇为感兴趣。
约翰逊自然而然的就提起了精力,准备好好的谋划一番。
却不成想……
“什么,改编权卖出去了?”
好不容易找到作者劳伦-魏丝伯格,说明来意后,又是这么一个情况。
劳伦-魏丝伯格自己也很懵。
她今年28岁,03年就发布了以自己职场经历为蓝本创作的《穿着prada的恶魔》一书。
但其实是04年中旬才突然大火,可在03年,她那时候不懂行情,碰到福克斯的一位职员过来谈改编权,非常高兴就给了。
这一给,却是被告知拍成电影还需要看福克斯的计划。
是的,两年过去了,的总销量越来越高,改编事宜却还是遥遥无期。
劳伦-魏丝伯格对此很恼火,因为不拍成电影,不仅意味着版权收益的损失,也代表自己不能从电影银幕上看到自己的作品。
她这个憋屈啊,却是对福克斯无计可施。
因为像这类顶尖制片厂已经习惯花点小钱屯着市面上比较火的书籍作品作为公司储备。
至于拍不拍,再说吧。
当然,这方面劳伦作为影视小白压根就不懂,结果跟她想象的完全不一样,可恨福克斯还答应她可以出演电影里的角色,能够露脸。
“能给我看看签订的改编合同吗?”约翰逊不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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