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的事情对媞切儿而言,就像是一场不可思议的美梦。
她不但遇到了两位高贵又俊美的先生,得到了新衣服和鞋子,最后还在只为对方领路的情况下,得到了整整三枚银币作为报酬!
其实,要是最开始的那两枚银币没拿去买衣服和鞋子的话,就能有五枚了——她虽然有些心痛,忍不住这么想着,但一点都不后悔那样做。
她并不是多重视新衣服和鞋子,而是……她已经很久没被那样体贴地,温柔地对待了。
在将银币递给她的时候,那位温柔的先生还微微笑着,对她说出了忍不住傻傻地点头应了、却没有真正理解的话。
——“拿着这些钱,在家里安心地等上几天吧。不要再做之前那样的工作了,你会得到好消息的”。
梦真的很美好。
但再美好的梦,也是会醒的。
三枚银币看起来很多,够妈妈一个半月的药钱了。
但经历过无家可归的可怕夜晚的她,还是忍不住想多挣一点。
于是没有听从那位先生的忠告,当天晚上就重新开始了接客。
虽然她非常珍惜新买的衣服,但在周围环境很脏、又要每天出去招揽皮肉生意的情况下,就算她再努力,也还是在两天后的晚上,被那位粗暴的客人给撕坏了。
听到脆弱的布料被扯烂的动静时,原本像一具死尸般木木地没有反应,随身上的男人折腾的她,就像是被开水烫到的鱼一样,猛然跳了起来。
“混蛋!我杀了你!!!”
在男人恼羞成怒的低吼声中,她这么嘶吼着,疯了般对他撕打着。
哪怕身上被反应过来的男人打得很疼,她还是像没有知觉一样继续厮打着他。
“嘿!快住手!!只是一件破衣服!你可真是个败兴的臭表子!”
他愤怒地骂着,但还是怕了她这副要跟自己拼命的劲儿——他的命可比她的要重要多了!于是在不留力地扇了她一个大耳光后,就骂骂咧咧地提起裤子,系好腰带走了。
他还趁机赖掉了今晚的账,连一没铜币也没给她留。
媞切儿光着的胸口还随急促的呼吸剧烈地起伏着,上面疏落地分布着一些新旧杂陈的青紫斑痕。
她的眼睛就像受了惊吓的小动物般睁得很大,眼神却是空洞的。
但没关系。
房屋的间距窄得只有她半截小臂的距离,连半点皎洁明亮的月光都无法透入屋内,更不可能映入她的眼睛。
常年弥漫着烂鱼气味的窄木屋里,一直都是一片漆黑。
睡在隔壁的妈妈没有一点声音——她并不是不关心女儿,而是病得太厉害,一天的大多数时间里都是昏睡着的。
她像一樽用烂木头雕的木像一样,半天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直到眼睛干涩得再也无法忍受了,她才缓缓地抬起手臂,挡住了那缕从记忆里传来、非常,非常刺眼的……光。
——“你不做了?”
房东愕然道。
“嗯。”
媞切儿点了点头,努力做出自信镇定的模样:“下个月的房租我已经交给你了。我会找到新的活计的。”
“别蠢了。”
虽然说着刻薄的打击话,但房东倒不是出于真正的恶意,提醒道:“你以为活那么好找吗?你这么瘦,又是女人,那些脏累的活主只要看一眼都不会找你,而好的活早被人抢走了,根本轮不到一个支女。就我说,你带着你母亲这样活,还不如去做奴隶呢。”
其实在他看来,她要是真卖掉自己成为奴隶,日子可能还比现在继续苦熬要好得多。做皮肉生意的女人有很多,但没有一个是长命的——她们挣不了多少钱,死的时候却无比痛苦,从下肢开始往四周蔓延的溃疡,全身的皮肤都要烂掉。
当然,这前提是她要抛弃自己的母亲。
毕竟领主可不是热衷于慈善的圣人,绝对不可能愿意接受一个只能瘫在床上,连活都做不了的老奴隶的。
“我这次是很认真在劝你的。”房东迟疑了下,还是说:“我活了那么多年,还没见过像现在城堡里住的那位公爵殿下一样心肠软的人。以前还不一定,现在的话,那些奴隶的日子其实比这些巷子里住的多数人都好多了!一天能吃三顿饱饭,干的活还没以前多,据说还要在他们之中征召有资质的人,进行士兵的训练呢!要是能通过的话,就有好几千人要一飞冲天了。”
跟庞大的奴隶基数比起来,两三千人虽然并不算多……但这些看似唾手可得,晋身为平民、体面的身份和提供优渥报酬的极大诱惑,却是前所未有的,绝对会让无数奴隶前赴后继。
他昨天路过时,就亲眼看到了,那征召报名的地方挤满了人,后面也络绎不绝。
媞切儿沉默了很久,强颜欢笑道:“我知道,谢谢你的提议,但是我做不到。”
自由民的身份,是她与生俱来的,也是她父亲留给她的最大馈赠。
她不能离开病重的母亲,也不愿意放弃父亲最后的遗产。
万一她真的能找到其他出路呢?
见她坚持这样,房东叹了口气,不再劝说了。
媞切儿经过一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