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细无声的。
她本就极为偏科,为了沈蕴,她挑灯夜读,三年如一日,最终考上了和沈蕴同一所高中,成了沈蕴的校友,虽然不在同一个班,却还像过去一样,默默的关注着他。
知道他选理科,就跟着选了理科,知道他喜欢打篮球,就偷偷给他送盐汽水,知道他不喜欢打扰,就不开口跟他说一句话。
她始终记得那句,“你的爱就不那样,你让我自由”,喜欢的极致,应该就是给对方真正的自由吧。
就在原主以为,沈蕴不会在高中谈恋爱时,沈蕴和校花方菲菲在一起了。
沈蕴显然是喜欢方菲菲的。
他非常喜欢她。
喜欢到让原主绝望。
没有开始的感情永远是最好的。
因为不曾得到,所以无法死心。
就像歌里唱的那样——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原主喜欢了沈蕴十年,直到大学毕业都没有放下他,她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和沈蕴说一声喜欢。
结果怎样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曾经深深地喜欢过他,即便这对他无足轻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