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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1 / 2)

那个铃铛据说是由长留山出产的美玉制成, 几千年还是几百年才能有一块珍品,具体值钱在哪林竞也没记住,总之他是这么对老徐提要求的——我要个铃铛, 越贵越好。

没有人能拒绝超猛的季星凌,更没有人能拒绝戴着小铃铛的麒麟崽。实不相瞒, 小林老师已经处心积虑谋划了很久,光是想一想就要激动地攥拳, 甚至还因此失眠大半夜。

没错,你林哥就是这么躁动亢奋, 瞎蹦跶且不冷静。

旁边的季星凌还沉浸在绵绵不绝的打击里, 原本以为要上演十八岁的罗曼蒂克, 就像要付费才能看的那种午夜频道, 结果却变成了七巧板儿童片, 托马斯和他的小火车, 小林老师和他的小铃铛, 血脉贲张到一半就被强行泼冷水,谁能受得了这种巨大转变, 反正你星哥不能。

“我才不戴, 拿去退了。”

“……为什么不戴,不然我去改成能叮铃铃响的。”

季星凌眼前发黑, 觉得自己可能要在十八岁生日当天, 被这小破植物气到英年早……呸呸!他勾住林竞的肩膀,威胁:“快点收起你奇奇怪怪的念头, 知不知道?”

小林老师不甘不愿:“哦。”

不戴就不戴吧, 但退是不能退的, 上面刻了麒麟一族的图腾,属于专属定制款。

“这么喜欢铃铛, 下次我给你买一个。”季星凌又拍拍他的头,“铃铛没收,行了,跟我去吃饭。”

林竞无比遗憾。

季星凌帮他找了件厚羽绒服,一起塞进大书包。吃饭的地点定在The River,就是两人在刚刚认识时,误打误撞跑进去的那家高级餐厅。不过现在既然已经有了光明正大的情侣身份,还是可以再回来重温旧梦一下。林竞帮他拧了两下胡椒,四下看看:“都是情侣。”

“我们也是情侣。”季星凌问,“车已经在楼下了,你想先去槐江山还是昆仑顶?”

“你过生日,难道不该由你来选。”林竞喂给男朋友一块龙虾,“不然,槐江山?”

“好。”

由此可见,麒麟崽和龙血树幼苗的生物链基本是这样的——在决定某件事之前,虽然我们要假装很民主地讨论一下,但最后基本还是小林老师说了算。

槐江山的英招叔叔和成年麒麟季先生关系很好,所以一早就去花园里采摘了各种灵果,以及漂亮的美玉啊、宝石啊,来装饰苗圃和餐桌。当麒麟崽气势汹汹地“砰”来时,金凤姐姐正在云间盘旋,身姿袅娜,长长的尾羽拖曳着日光,又洒下一片漫漫的金。

还没学会怎么用树形说话的龙血树幼苗:虽然你飞起来非常好看像神仙但还是我男朋友轰得比较猛。

麒麟崽威风凛凛冲下云端,把嘴里的苗小心翼翼放到地上。

英招叔叔听到消息,已经驾云从远方飘了过来。龙血树幼苗第一次见到这种人面马身鸟翼的中年酷男,难免好奇,摇着叶子有礼貌地打招呼。

英招身为苗圃管理员,当然是喜欢这些奇花异草的,但还没等他心思活络地靠近,已经被霸道小麒麟一蹄制止,可以了叔叔你去忙吧,我们不需要额外照顾。

英招:“……”

麒麟崽叼起龙血树,一路轻快跑向林间深处。他找了片安静的灵湖,把树苗放了进去。根须浸满凉凉的水和灵气,比杵在泥里的感觉不知道要舒服多少倍,阳光照着幼苗柔嫩的叶片——根据妖管委的数据,小林最近好像又稍微长高了一点,从66厘米猛蹿到66.5厘米,总之离参天又更进一步,可喜可贺。

麒麟崽趴在岸边的石头上,用蹄撩起晶莹水珠,很欠地弹他的小树冠。

午后清风徐徐地吹着,龙血树幼苗一半浸在水里,打着盹昏昏欲睡。旁边的麒麟崽悄无声息变成人形,从裤兜里掏出铃铛,轻轻系在了枝干上。

绿色的小苗,浅白玉的麒麟铃铛。

超可爱的。

季星凌用手指拨了拨哑铃,心旷神怡,觉得这份生日礼物也不是不能接受。

麒麟图腾,麒麟的龙血树。

假装睡觉的苗:树脸一红。

两人在湖边待了一阵,又去花园里吃下午茶。昆仑就在不远处,甚至能看到隐隐约约的雪。那里天气极寒,林竞穿着厚厚的羽绒服,站在昆仑巅,满目都是茫茫白色。

季星凌揽住他的肩膀,温柔浪漫:“好不好看?”

“好看。”林竞如实评价,“比宁城的雪大多了。”也野蛮多了。

来自西伯利亚的寒流,和来自上古洪荒的寒流有着本质区别。季星凌虽然已经冻成了冰雕,但还是坚强地没有说出来,因为他觉得小林老师是北方人,从小在雪堆里滚大,一定非常抗寒,自己不能输!

旁边一样冻到麻木的林竞也正在迷惑思考,为什么自己的男朋友还不走,难道真的这么喜欢雪吗,他不觉得冷吗,我真的好冷啊。

小情侣就这么深情款款地看着远方,吹着呼呼浩浩的狂风,站了足足五分钟。

季星凌觉得不行,自己得活动一下,牙齿哆嗦:“你你你想堆雪人吗?”

林竞鼻尖通红:“你,阿嚏,想堆吗?”

两人互相对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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