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中出发,在日落中想着找到下一个落脚处,她回首望身后,看到倦鸟归林,看到放羊的孩子赶着羊群归圈,她记挂着太爷爷,想回去,却又觉得自己回不去。
她看到很多很喜欢的物件,但是会嫌太大,会嫌占地儿,会嫌携带不便,会嫌不好出货,因为她知道她没有安身之所,没有地方可以放那些自己喜欢的,一放就放很多年那种。
现在,有个人说这里将是她的家。
陆守俨伸出手,轻捏住她的指尖,之后望着远处。
傍晚了,林立的居民楼里透出暖红色灯光,灰扑扑的屋顶都被蒙上了一层淡金色,有带着鸣哨的鸽子自那高高翘起的斗檐上飞过。
房间内很安静,初挽能听到陆守俨沉稳而富有规律的呼吸。
于是她心里便是前所未有的安稳平和。
她觉得这一刻,她能触摸到自己人生未来的方向。
这里的房子可以住很多年,不会被赶走,这是他浴血奋战拼得的军功章换来的。
这时候,她听到陆守俨道:“挽挽,以后你可以喜欢买什么就买什么。”
初挽点头:“好。”
她低声补充说:“我很喜欢这里。”
陆守俨听着,笑了下:“我也喜欢,这是我和挽挽的家。”
一时又道:“还有这个,给你。”
说着,他的手伸进口袋里,拿出来一样东西。
初挽看过去,是小小的圆柱管状,红色硬塑料的,上面印着红绿两色花瓣,头上还有一个亮银色的塑料拧帽,簇新簇新的。
她顿时意识到了:“这是口红吗?”
她到底活得年数多,见识也多一些,后来的年代,女人涂口红是很正常的了,她虽然未必喜欢,但也买过润唇膏,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式的。
陆守俨:“对。”
初挽接过来,拧开,看了看,是一种浅淡的红,并不太张扬的颜色。
她笑道:“这个看着挺好的。”
陆守俨颔首,视线不着痕迹地掠过她的唇,低声道:“等我们结婚时候,你可以用这个。”
初挽听着他低沉的声音,只觉温醇熨帖,心里更添了异样的暖意,她抿唇笑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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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仔细看了看房子的摆设,商量着这里放什么,那里放什么,商量了差不多,两个人出门,打算去看看这边的食堂银行等生活设施。
谁知道一出门,就见牛主任媳妇霍翠凤正拎着一个大纸箱子往外扔。
初挽眼睛下意识扫过那纸箱子。
眼睛扫过,几乎是一种下意识,会将箱子中的东西都扫一遍,这是她以前铲地皮养成的习惯,那时候走门串户,到了一家,眼睛就得扫,就那么仿佛不经意一眼,能把这家犄角旮旯甚至屋檐挂的物件都走一遍。这样才能练就一双好眼力,遇到什么好东西,哪怕是埋在一堆垃圾中,也能闻到味儿那种下意识。
其实这种机关大院,出好物件的概率并不高,一般家里有物件的都是那种大杂院四合院里住着的老北京,保不齐什么年月的东西就是值钱货。
至于机关大院,大多是解放后进城的,天南海北来各地来的,没那种老家底,藏着什么好物件的概率就低,一般懂行的不会把眼睛瞄向这种人家。
但是初挽的下意识扫过,以及两辈子练就的一双毒眼,让她发现了不对。
那箱子里七零八落的,旧鸡毛掸子,掉底的破拖鞋,磕碰过的啤酒瓶子,就在这杂七八八中,她竟然看到一件玉壶春瓶。
当下她的心便怦然一动。
初挽目光抬起,看向了那霍翠凤。
她笑了笑,之后很不经意地道:“嫂,怎么拎了这么多东西?”
旁边的陆守俨刚锁上门,一转身,就见初挽竟然和霍翠凤打络起来了。
他自然感觉意外,能让初挽看上并且和人家主动说话的,真是少之又少。
于是他也看向了那箱子,他不太懂,扫一眼,依然没看出来。
霍翠凤见初挽和自己说话,也就停下来了,她是有意想结交陆守俨,她知道陆守俨的家世背景,这样的人,以后位置肯定不止现在这样,前途大着呢,搞好关系总是对自己有好处。
于是她也就笑着抱怨:“这不是家里收拾东西嘛,收拾了一大摞,我正说外面有收破烂的,我给卖了去,随便给几个钱,关键是别占地儿。”
初挽便随口道:“这春瓶看着这不是挺好的吗?怎么好好的要扔?”
说着,她已经将那瓶子拿起来了:“我瞧着这上面的画挺好看。”
霍翠凤:“这个……是之前我们家老牛他战友的侄子送的,那侄子当时刚回城,想解决工作,就让我们家老牛帮着打听打听,送来这个,咱也没法说什么,只能说晚辈不懂事,这不,放在那里腌咸菜,腌了两三年了,嫌碍事,说是扔了,咱买个新的用。”
陆守俨自然看出来了,便道:“挽挽,你先和嫂子聊,我下去拿点东西。”
初挽点头:“行。”
等陆守俨走了,初挽便打量着那春瓶,看了一番:“嫂子,这瓶子我想要,你看多钱能卖?”
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