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会喜欢面黄肌瘦的背景板呢。
后来安也云迷恋傅总。他带着家里的保镖和青梅竹马的方总,跟着傅总出入傅总喜欢的酒吧。酒吧烟雾缭绕,安也云被呛得连连咳嗽。方总一边替他倒水,一边颇有几分不平地说:“会出入这个酒吧的,绝对没什么好人。尤其是身上有纹身的。”
安也云也是这样想的,只是他嘴上从来不说任何坏话。
酒吧的舞台边上站着那个手臂上有纹身的人。是个少年,戴银色耳钉,染着酒红头发,很瘦,手臂上弯弯曲曲纹了一片骷髅与玫瑰花丛。他背着一个比他还高的吉他,漫不经心地推开了旁边人递给他的烟,然后就上去唱。
“我们不爱看小男孩的独唱。”有人在底下喊,“嘿!来点漂亮的小伙子或者女人!”
酒桌旁一片冷嘲和讥笑。安也云缩了缩脖子,小方总也说:“也云你看,来这种地方就要受这种委屈……”
然后他们就瞧见舞台上的人对着舞台下的观众们比了个中指。
这一下真是嚣张到无以复加。酒吧夜场里面或许不靠拳头说话,它们外面的暗巷里却是靠拳头说话的。这个少年得罪了这帮人,也不知道能不能囫囵着出去——想到这里,安也云很担心。
直到少年开嗓了。
那一天,安也云忽然不希望这个少年能囫囵着出去了。
少年在一片“安可”声中下去。他背着吉他,顶着酒红色的头发,如来时一样又推开了烟,悄声无息地走了。酒吧内的声音还是一浪高过一浪。安也云用手去拽小方总的袖子,发现他一动不动,呆呆地看着少年离开的方向。
被剥夺感。
那是安也云第一次感到来自安备至。这个世界是他的糖果盒,而他是安家最受宠爱的小儿子。他不需要努力不需要争取,就理所应当得到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
他不需要优异的成绩,因为他的大哥会在十八岁后替这个家打理家业。他也不需要远大的梦想:他想要的任何荣誉,身边的人都可以为他双手奉上。
喜欢绘画?他的母亲会为他请来最好也最贫穷的画手。画手将画技和创意出售给他。他一笔笔临摹画手的作品获得奖杯,画手也得到一笔钱实现双赢。
喜欢慈善?他的父亲会为他规划最轻松的慈善旅行。他坐着小汽车在山野里穿行,车内装满多彩的糖果和粉色蓝色的铅笔盒。山区的孩子们追逐汽车,他把糖果礼包一个个地从车窗里扔出去,捧着脸畅想小孩们会有一场甜蜜的梦。
喜欢傅总?那更简单。谁会不接受一位天真无邪、又出身高贵色的神经病队友之间,也觉得那红实在是过于刺眼。
安也云在那之后宣布自己又要回到合唱团。他小时候在唱诗班,后来觉得歌唱不过尔尔而退出。如今“LIN”的出现让他又回到了退出一年的学校合唱团。安也云不他妈的喜欢唱歌。只是他得向他的世界,也就是小方总、小傅总、大哥等人证明他比“LIN”更他妈的在唱歌时像个天使。“LIN”从来不像天使,红头发的人当什么天使?神话里说红头发的都是恶魔、女巫、婊/子。他只能当一个他妈的恶魔。安也云知道自己在这段话里说了太多的“他妈的”,因为和“LIN”有关的一切决定都太他妈的让人讨厌了。
安也云在旁人眼前都说自己觉得“LIN”非常出色。他不敢说自己讨厌“LIN”——说讨厌“LIN”,就像是有什么将从他这里被“LIN”剥夺走一样。
后来他在孤儿院看见“LIN”,在他三个月一度的慈善游戏里。这实在是出人意料,“LIN”居然是从一个脏兮兮的孤儿院里出来的。他在酒吧之间连轴转是为了赚取一点生活费,还有捐给孤儿院的钱。他看起来无父无母潇洒飘逸是因为他的养父是个整天酗酒还打他的酒鬼。他的吉他那么高是因为他营养不良所以那么矮。他不抽任何烟或者喝任何酒是因为他无法承担任何成/瘾带来的额外支出。至于他手臂上那歪歪曲曲的骷髅玫瑰纹身?宝贝们,那不是纹身,那是个纹身贴纸。他贴得歪歪扭扭,贴这种东西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他在别人眼里不那么好惹一点。
哦,天哪,这就是“LIN”。安也云最喜欢看到的是他的头顶。“LIN”染不起第二次红发,所以他的新的黑头发长出来了,酒红色下面是黑不溜秋的新生发根——新生的黑发!红发盖不住的黑发!
以前安也云认为“LIN”不是天使。现在他连恶魔都不配是了。安也云觉得很满足。他从那捧看起来完美的红发下的黑色发根里完成了对自我的重建。
他于是试图把巧克力也分给“LIN”,尽管他看起来和自己同岁。可“LIN”却说:“我不喜欢吃巧克力。”
因为小时候拍照时需要嘴里含着它、在烈日下站着拍很久。巧克力会化,会融进舌头里,黏黏糊糊的,不敢吞,非常难受。
安也云又开始觉得对方让自己讨厌了。
后来他无意间在酒吧暴露了“LIN”的身世,那些小混混们于是觉得“LIN”没有那么酷了,即使是小方总。“LIN”还是唱歌。他和他都报名了一个歌唱比赛。后来安也云也很意外地发现自己入选了,“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