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鹦鹉,你最见多识广,你来说一说!”斑鸠说到。
鹦鹉慌乱摆手,“我不行我不行,我不知道……”
“让你说你就说!”斑鸠吼了他一声。
鹦鹉被吓了一条,摄于斑鸠的银威,嗫喏地都哝着:“往北走的话,怕是要碰见肖肖尼人……”
他的声音已经足够小了,没奈何屋子里太安静,所有人都听见了他的声音。
“肖肖尼人也没什么!”盐巴说到:“他们打不过我们!”
天知道盐巴从哪里获得的勇气,面对白人军队的时候不发一言,听说要和肖肖尼人打仗,却又开始信心百倍起来。
“可是我们怎么过去?”青蛙接着这个话题,提出了另外一个问题。“我们现在总共只有十六匹马,要翻过这么多山,还要跨过大峡谷,怎么走得过去?”
“走大平原!”四脚蛇说到:“我们不可能带着这么多家当翻山的!”
斑鸠部落定居在这里也快有大半年的时间了,鸡零狗碎的家当置办了不少。按照印第安人迁徙的习惯,那是恨不得将屋顶的树皮都给带走的。
想要迁徙,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可是,走大平原的话,会遇到阿帕奇人的!”灰狗摇了摇头,觉得走大平原的方桉也极其不妥。
现在,阿帕奇人已经成了‘恶棍’的代名词。
他们成群结队的在大平原上游荡,抢劫所有能抢劫的队伍!他们穷疯了,又冷又饿,已经杀红了眼。
斑鸠部落想要从他们的眼皮子底下经过,简直就和小孩子要穿过狼群一样危险。
大树上尉的部落算是强悍的,可是,在接二连三的撕咬之下,也支撑不住,被杀了个精光。这才行险来到斑鸠部落,想要回一口血。
——大树上尉恐怕也没有想到,斑鸠部落这个被赶到深山里的流浪部落,竟然会这么危险!
“那怎么办?”鹦鹉急着问到。
他是最开始提议要向北迁徙的,可是别人提出了一堆问题,他也解决不了。
……
“向南怎么样?”灰狗提议到。
如果向南的话,越过格兰德河,就会进入墨西哥境内。
说起来,墨西哥还算是印第安人的郡望所在!
阿兹特克帝国早在三百多年前就曾建国于此。
就在几十年前,这里还属于西班牙总督的管理范围。后来墨西哥独立了,建立了一个由印第安人和白人共同治理的国家。
理论上,墨西哥应该保护印第安人才对——
“不行不行!”巨硬和比索急忙摆手。“我宁愿死在白人的手里,也不去墨西哥!”
众人的脸上一暗,都说不出话来。
墨西哥人对印第安人的屠杀,比美国人还要厉害。
虽然同是印第安人,但是,人家自认是有白人血统的高贵拉丁人,和大家这些土包子是不同的。
如果说白人会剥掉印第安人的头皮,那么拉丁人会一边剥皮,一边洒盐。
而且,此时的墨西哥,是公认的人间炼狱!
莫说印第安人,就是白人在这里也是提心吊胆。
基本上每年都会发生几十次政变,议会的议员个个都是神枪手,每一份纸做的议桉背后,都至少埋伏着几千颗铅弹!
总统圣安娜打外战不行,但是内战是一把好手,血腥而恐怖,狰狞而毫无底线。
墨西哥城的街道上,总是躺着被野狗撕咬得千疮百孔的尸体。
用屁股想也知道,斑鸠部落要是迁徙去了墨西哥,这样一个毫无根基的外来户,恐怕很快就会死无全尸。
即便,他们的酋长自称是胡亚雷斯的表弟也不行!
在墨西哥,有钱有枪你就是他表弟,没钱没枪,你就是表子!
……
向东是大海!
向西是德克萨斯!
众人议论了大半响,最后竟然达成了一个一致意见。
向北!
毕竟,比起凶神恶煞的墨西哥人和杀人不眨眼的白人军队,北面的肖肖尼人还是好欺负一点。
大伙自认可以和它五五开!
鹦鹉很高兴自己的提议得到了大家的认同,于是开始同大家讨论起迁徙的细节来。
马匹当然是几位旗主每人一匹,酋长肯定也得有。
大家的家当能带上都带上,趁着夏季还没有到来,雨水不多,赶紧走。
烟男很心痛自己那已经长成了两尺多高的大桑,但是在众人的劝说下,也只好忍痛放弃了。
地里的玉米刚刚种下去,可以再刨出来带走!
那么现在便只剩下一个问题了:
向北的路大家都不熟悉,需要有个人带路。
大家都将目光看向了十五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