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与电,这都是属于神的领域。
现在她和师父已经用电发出了光,照亮了整个王府,而师父又开始打起光的主意来了吗?
宝宁兴奋地浑身颤抖,仿佛到了天神圣火的孩童,拿到了不可思议的珍宝,一种极度的刺激感油然而生,让他浑身每一个毛孔都仿佛过了电一般酥麻。
以前在秋冬季天气干燥的时候,用手摸某一样物事的时候经常会酥麻一下,以前宝宁不明其理,但现在她知道了,这是静电。
听到师父说要研究光的时候,宝宁感觉自己全身都在冒着静电。
“师父,你准备用光做什么?”
“成像!”白羽道,“制造有一种小机器,利用光的成像原理可以把我们与自然的景象留存下来。比如今晚的景色这么美,宝宁你站在这个花园里,想不想把景象保存下来,日后翻看都是满满的回忆呀!当然,暂时还达不到我们肉眼看得这么清晰。”
“好厉害,可是要怎么做?”宝宁心想这是要把光影永远保存下来,这该怎么实现呢?
“用玻璃镜片,凸镜可以调整焦距,把景象缩小,回头我带你做个实验就知道了。”白羽道。
“这样啊……”宝宁开动想象力,“师傅那你说如果我们有一个足够大足够高的玻璃镜片,是不是可以从高空把整个大地的景象都保存下来?”
“哈哈……宝宁你的想象力不错,可以当然是可以,关键是怎么把镜头送到天上去,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光啊!师父我记得你说过极北的地方有极光?你看过吗?”
“这个……”白羽语塞,极光以前他见过,那是去北欧旅游的时候,但是在这个世界上他还真没见过,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理论上肯定是有的,你年纪还小,有机会肯定能够看到。”
就在白羽和宝宁在王府的小花园里说话的时候,在北方草原的深处,极光犹如一条巨大的光带,横跨天际,照亮了漆黑的夜晚。
紫罗兰般的微光,与深绿的流光交织在一起,为这寂静的夜晚带来了一丝惊心动魄的旋律。
流光溢彩的天幕之下,是如海洋般辽阔的草原,此时,北匈奴骑兵正在草原上集结,他们身穿厚重的铠甲,手握残月一般的弯刀,他们的战马在月光与极光的映照下,显得尤为彪悍。
年轻的北匈奴单于野骸台傲然挺立,不大的眼睛里燃烧着贪婪的欲火,他身上的铠甲每一片都打磨得闪闪发光,铠甲上镶嵌着精美的图腾。他的坐骑是一匹高大的黑骏,皮毛光滑如玉,鼻孔里喷气如蛇。
野骸台高举长剑,指向南方的天际,高声喊道:“南下!那里有我们的草场,我们的羊群,我们的女人!”
随着号角的响起,匈奴骑兵动了起来,他们如同潮水般涌向南方。
野骸台看向手中的长剑,这把剑十分精美,剑身流淌着冷冽的光芒。
这种剑并不是匈奴人的武器,匈奴人惯用圆刀,这种直来直去的长剑,一看就是汉人的款式,还有他身上能穿的铠甲,这些都是大乾刚刚资助给他们的。
与铠甲和武器一同到达北匈奴的,还有来自大乾的一位公主,这位公主并不是夏斌的亲生女儿,夏斌也没有女儿,而是来自于后族彭氏,血缘上相当于彭如真的堂妹,名叫彭玉瑾,现在被封为东亭公主,送与北匈奴和亲。
夏斌的目的昭然欲揭,他暂时没有力量对北疆造成危险,那么就让匈奴来!
而现在三只匈奴中,唯一有能力威胁北疆的只有北匈奴!
北匈奴休养生息很久,现在兵强马壮,而新单于野骸台刚刚上位两年,正是准备展开向外扩张野心的时候。
最关键的是,野骸台跟白家有血仇,当年整个北匈奴的王室,就是被白曜的屠杀殆尽的,而野骸台当时还没有出生,怀在一个不起眼的匈奴女子的肚子里,因此逃过一劫。
这么多年过去,野骸台从一个小小的部落开始发展壮大,终于夺得了北匈奴单于的权柄,他必然是要向南的,向南就必然无法让过北疆,就像当年一样,夏斌把一切都盘算在其中。
不过北匈奴要到北疆,还有相当的距离,而且中间还隔着一个宿敌,那就是南匈奴的呼屠,只有灭掉了呼屠,吞并了南匈奴,野骸台还有可能继续南下。
北方草原的惊变,白羽还一无所知,第二天一早,他就带着宝宁研究起照相机来。
到工坊里,白羽先用玻璃给宝宁做了一个成像的实验,给他讲解了大概的光学原理,然后便把任务分解下去,一方面让玻璃工坊生产相应的玻璃镜头,另一方面让北疆大学成立的化学研究所尝试制作溴化银。
进度很快,溴化银当天就做成了,然后白羽又弄来明胶——现成的,尝试制作胶片。
北疆生产玻璃也是熟手,虽然镜头的要求比较高,但他们鼓捣了几天,报废了几十块之后,还是生产出了满足白羽要求的镜头。
这镜头肯定没办法跟后世的单反和手机镜头比,但是放在木箱子里成像也够用了。
有了镜头和胶片,就算是万事俱备,两天之后,白羽就在工坊里做出了第一台照相机。
这台照相机跟蓝星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