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间西屋,是杨华梅当年嫁到老王家的时候就住的屋子。
在这间屋子里,她完成了跟王栓子的从一开始的嫌弃他,到最后的被他的理解包容所感动的一整条心路历程。
也是在这间屋子里,她生下了大白和小黑,尝到了做娘的甜蜜滋味。
在这间屋子里,当年夫妻孩子,其乐融融,热闹得不像样。
尤其是两个孩子三四岁正当调皮的时候,最爱在床上蹦蹦跳跳,大喊大叫。
那时候她和王栓子说话都要扯着大嗓门对方才能听到,也许在外人看来,这环境太过喧闹,但是对于杨华梅来讲,尤其是时隔多年再去回想,才发现,孩子还小承欢膝下,而老人也都不糊涂,丈夫也还没有过世的那些年,才是她人生中最美好最快乐的时光。
只是当时身在福中不知福。
如今自己年纪也不是太大,也才三十五岁(比杨若晴大三岁),可是却已经做了婆婆,做了奶奶,死了丈夫,成了别人眼中名副其实的长辈,老人家了……
一种莫名的失落和孤独感,越来越浓郁。
之前有孙子壮壮陪着,那是她的希望,可是,当最近这几日查出壮壮这孩子天生的失聪,失聪也就意味着这孩子将来也会是个哑巴……
杨华梅感觉自己瞬间就衰老下去了,前面的生活变成了一摊黑水,看不见光,也看不见底……
“砰……”
一声摔倒的声响突然惊动了杨华梅,她回过神,发现竟然是壮壮摔倒了。
“我的儿,我的宝!”
杨华梅心里一惊,赶紧收拢思绪奔了过去,将壮壮抱起来。
孩子的额头在地上磕了个包,但孩子却没有哭,抱起来之后还朝杨华梅咧着嘴笑。
杨华梅心疼的摸着那个红包,忍不住往那红包上吐了口口水,再轻轻揉开。
她从小就听谭氏说过,人的口水百毒不侵,能以毒攻毒。
用口水涂抹了伤口,大孙子这下肯定没事了。
做好了这些,杨华梅将带回来的行李包袱拆开,捡了两样带回来的食材,打算去灶房看看那小伙计收拾得咋样了,待会生火给她和大孙子烧炖晌午饭,再烧一锅热水给大孙氏洗个大澡舒服舒服。
灶房里。
小伙计刚刚一口气挑了三担水,累得双腿打颤,衣裳被汗水打湿,黏贴在前胸后背。
脑门上的汗跟黄豆粒那般大小,皮肤都热到没有了血色,头发更是黏贴在脸颊。
偏巧这时候杨华梅又过来催问了。
“快点快点,把锅刷了,我要生火做饭!”
待到杨华梅吩咐完转身离开,小伙计朝着那装满了清水的大水缸里狠狠吐了两口唾沫。
然后抓起水瓢在水缸里一通搅拌,随便刷了锅之后,伙计犹不解气,朝着那大水缸里撒了一泡尿,这才去跟杨华梅那复命。
“行了行了,那你回镇上去吧,我就不留饭了,回镇上铺子伙食更好。”
就这样,没有一口茶,没有半个子儿的赏钱,甚至连半句感谢的话都没有。
而被压榨了劳动力的小伙计就这样被杨华梅打发走了。
……
谭氏这个月是跟着四房过,一日三顿都是跟四房一起吃。
刘氏可没那个善心,更没有那个觉悟去考虑谭氏的感受,而多为杨华梅准备一份饭菜。
相反,因为得知杨华梅回来了,生怕谭氏要给杨华梅送饭,今日的刘氏故意在三房坐了许久,磨蹭了许久,吃绿豆糕吃到撑死的时候才慢悠悠回了老宅。
而此时,村里大部分人家的晌午饭都烧了个七七八八,刘氏回了院子,直接去东屋。
发现谭氏并不在东屋。
她又往前院去找赵柳儿。
赵柳儿家的饭菜已经烧好了,正带着小妞妞在吃饭呢。
别问鸿儿去哪了,鸿儿和铁蛋已经蒙学,白天都在村后半山腰的学堂里念书,早去晚归。
也许有人会问了,这么热的暑天,学堂不放暑假吗?
哈哈,不放。
这个时代的念书人,那是真正的念。
念书,就要能吃苦头,夏念三伏,冬念三寒。
一年四季,风雨无阻,只有吃得苦中苦,方能成为人上人。
当然了,学堂也会有一些休沐日。
比如再过个几天,学堂会放两三天的假,让学子们回家帮助家里收割稻谷。
而先生自己也要回家去帮忙干农活。
当然了,这是乡下学堂的情况,搁在那些城镇里的大学堂,规矩自然又不同。
总之,说了这么多就是想告诉大家,鸿儿和铁蛋早已不是当年穿着开裆裤满村子瞎跑,下河捉虾上树掏鸟窝的小屁孩了。
如今两个孩子都十来岁了,正是有模有样背着书包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