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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请君出瓮(1 / 2)

问:

“怎样可以快速赚回奸商骗我的钱?”

答:

“我也当奸商。”

正所谓,打不过就加入,只要成功了我就是识时务者为俊杰,至于失败了……

咳咳咳,必不可能失败好吧!

他们没我都能赢,带个我还能输?!

就这样,我把这些情报用超低价在雇佣兵间传播开了。

作为顶级人渣的我,当然会在雇佣兵接任务的地方发一个委托。

当然,为了防止意外,我随便找了个人让他用一个假名字去挂了一个委托。

虽说我很想用罗根的名字去挂这个委托就是了。

不过浮空城的理事应该很难冒充吧……

从孤狼狩猎变成狼群围猎,从那一刻时,游戏的性质就已经改变了。

我需要的只是整天泡在接任务的酒吧里偷听一些参与者之间的交谈就能拿到更多情报。

不,不该叫这个是情报,而是该叫——杀死魔术师的永世乐园。

随着手中的情报的积累,我开始明白了这个家伙的来头。

“擅长元素魔术和黑魔术,杀死他之后尸体就会消失,至今可知他的最强手段是高阶元素魔法和黑魔术中的诅咒魔术。”

“黑魔术?”

“是啊,nnd真邪门,黑魔术造成的伤会慢慢腐蚀身体,最后中术者都会选择在痛苦的折磨中自尽。”

我一拍脑门,这可是个用大用的情报。

我借梵灵焉找了找存在记忆里的帝国书库中关于混沌魔术的书。

“找到了。”

我知道他为什么总是“杀不死”了。

或许是这个魔术失传太久了吧。

已经没有人记得黑魔术中的这项魔术了。

毕竟这招在黑魔法中也算是禁术。

“各位!”

我站上酒吧的吧台,酒吧老板已经见怪不怪了,毕竟很多年轻的雇佣兵在分享情报时都会踩一脚。

“我找到那个混蛋混沌魔术师的弱点了。”

四周原本的喧闹瞬间安静了,目光齐齐转向我。

“黑魔术中的禁术——尸蛊术。”

此话一出,四座皆惊。

如果说这件事一开始只是一个大财主的悬赏,那么现在的性质就是和教会绑定了。

教会划定了魔术和禁术的区别,要知道,教会对禁术师的悬赏可以以亿为单位的。

“喂,小鬼,你有什么证据!”

酒吧里也不全是大老粗,看来没那么容易让他们相信。

“怎么有人会杀不死呢?”

我还没说话,一个冷静的声音响起,一个披着斗篷的人打开酒馆门,很冷静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是的,没有人是杀不死的。

除非被叫做夜的人,有无数个。

尸蛊术是对还未凉透的尸体可以使用的术式,魔术师需要把自己炼成一只蛊虫,然后爬进鲜活的身体里,然后,取代那个人。

那个人环视四周,不知道为什么,我被他看的发毛。

“不会你们这么久都没意识到吧?”

“喂!小鬼!别太嚣张!”

壮汉拍桌而起,拖着那根巨大的狼牙棒走上前,“我看你就是个毛都没长齐的臭小鬼吧?”

我刚要上去拦住壮汉,却被主按住。

“那家伙可不需要你救。”

“你比我多的也就是毛长度和肥膘了。”

斗篷人丝毫不惧,只是随意说道。

“看来要给你一点教训了!”

壮汉拿起狼牙棒,一击抡了下去。

“别惹你惹不起的人……”

我还没看见发生了什么,狼牙棒已经碎了一地,斗篷人出现在壮汉身后,手里的刀贴在壮汉的脖子上。

“好快!”

“一击就把那根狼牙棒给打碎了?!”

那东西即使是我也不可能那么简单的打碎,更不可能那么自然就把局势咬死。

“还想玩吗?”

斗篷人踩着那个脸色苍白的壮汉,收起了手中的刀。

那把和和服的刀很像,不,不是太刀,而是那把苗祖的仿制品。

而且,斗篷人只是踩着壮汉,壮汉那张像是为了憋屎而变成紫色的脸可以看出壮汉在试图起身。

可是他起不来。

“我,我求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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