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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1章 捡了个大便宜(1 / 2)

第四百一十一章 捡了个大便宜

第二天一早我接到那若兰的电话的时候,正迷迷糊糊的刚睡着不长时间。

我让任诗雨蛮不讲理的纠缠了一晚上,她非得问我这大半夜的到底是干吗去了,天知道我费了多大劲才跟她解释清楚。

我告诉她,桌子上坐着看热闹的那个纸扎小人是我做出来的,那就是我这一晚上学到的成果。

任诗雨半信半疑的看着那个纸扎小人,纸扎小人也歪着头瞪着大眼睛看着她。

“这……真是你做的?”

我捂着火辣辣的耳朵,从兜里摸出小竹哨来吹了一声。

纸扎小人马上按照我的指令做出了几个动作,任诗雨不敢置信的瞪大眼睛看了半天,“扑哧”一声笑了起来。

“你那笨手笨脚的能做出这么精致的手工活,看来这一晚上没少下苦功夫。好了,信你了。”

我这才如获大赦,赶紧洗了个澡上床睡觉。

还没睡多一会儿呢,手机就催命一样的响了起来,我一肚子起床气,抓过手机看了一眼,早晨八点刚到。

“喂,师兄。”

我有气无力的接起电话,那若兰尖声尖气的叫了起来。

“哟,这都几点了还没起,太阳都晒屁股啦!你两口子昨儿晚上干什么坏事了这是?嘻嘻。你们赶紧准备一下,我过半个小时就去接你们。”

挂了电话,我强打精神起床洗漱,却看见任诗雨早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了床,这时候正在兴奋的把我帆布包里的家伙事收拾到她的挎包里。

我不禁心里暗自好笑,任诗雨怎么会对风水术有这么大的兴趣啊,遇到个破局解煞的事竟然会激动的睡不着觉。

自从我们俩命格归位之后,我就用不到那些施法的家伙事了。

虽然施法的方法我还记得一清二楚,但我的身体里已经没有了法力,无论我是画符抓鬼还是摆局下煞,我试过很多次,就没有一次灵验的时候。

所以那些家伙事就归任诗雨所有了,就只有一种东西我依然留在身上,没敢让任诗雨一起拿走。

那就是老君鼎。

我生怕老君鼎落在任诗雨手上,她再忍不住好奇心悄悄摸摸的用阳血滴在老君鼎上玩,那可就真的是闯了大祸了。

老君鼎可是认过主的,和其他普通施法的物件大不相同。

但凡是认过主的法器就只认主人的血液,当它吸收了主人的血液时,会和主人产生气息关联,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心理感应。

但要是有个陌生人也在法器上滴了血,法器就会认为这个陌生人的目的是要切断它和主人之间的气息关联,想要做它的新主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强行认主。

作为一个已经认了主的灵性极高的法器,老君鼎当然不会束手就擒,它自然而然的就会触发自动防御体系。

所以老君鼎非但不会按照陌生人的指令去乖乖听话,反而还会释放出和原主人法力相当的巨大反噬之力,这就等于是代表原主人和陌生人进行一场决斗。

要是陌生人的法力足够高强,顶住了老君鼎反噬而来的巨大法力,那老君鼎也是很识趣的。

水往低处流,鼎往高处走,既然新主人这么厉害,那打不过就投降嘛,大不了认个新主人就好了。

那样一来,原主人就倒了霉了,老君鼎认了新主人,就会把新主人的法力作用在原主人身上。

用个成语来解释这种情况,就叫做“反戈一击”。

而要是陌生人没能顶住这道反噬之力,那可就算是摊上大事了。

老君鼎可不会心慈手软,只要它感觉自己占了上风,那就会一根筋的和陌生人打到底,直到要了陌生人的命才肯罢手。

因为老君鼎也是有脸面的,它毕竟是个流传了几千年的宝物,被一个主人控制就已经是它的底线了,它岂能让两个人给呼来喝去的。

所以老君鼎是绝不允许有两个主人同时存在的,原主人和新主人必有一死。

我们在看小说和电视剧的时候经常会出现这样的场景,一个人拿出他的贴身法器对另一个人说,“这件宝贝已经跟了我十几年了,今天你我二人一见如故,我就把它赠与英雄,希望日后你能拿着这件宝物行侠仗义,造福苍生。”

如此云云。

我敢负责任的跟大家说,假的,千万别信。

别管是法器也好,宝剑也罢,但凡是宝物就必有极高的灵性,和原主人都会有某种微妙的气息关联,绝不会轻易认一个陌生的新主人。

就像是吴桐的移海扇一样的道理,虽然吴桐借着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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