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男和张女,以及张女的前夫。 这一问,就问出事情来了,张女是三个月前离婚的,一子一女,女儿跟了张女,儿子跟了前夫,但在询问中,更士从她的步态发觉不对,检查之下,发现张女已有大约三四个月的身孕,而张女的前夫表示,自己和张女关系疏远,感情冷淡,在离婚前半年就已经别居,这一点也得到了街坊的公认——也就是说,张女有可能是在上一段婚姻中就怀上了别人的孩子,华男是否犯奸尚且不得而知,张女反倒有了犯奸的可能。宋氏要针对自己的丈夫,反倒把张女给陷进去了! 案情进展到这里,已经很扑朔迷离了,其中张女的孩子到底是三个月还是四个月,成为张女犯奸案的案情关键,张女的前夫也乘势要求重新分配家产,因为他和张女是老式婚书,和离时张女还是带走了嫁妆以及嫁妆的孳息,但如果张女婚内犯奸的话,按照七出之律,以及本地的惯例,张女的前夫有权主张留下张女的嫁妆。 至于华男案,华男自己当然辩称他和张女并无特殊关系,他提到一个颇为有力的点是,张女貌丑,宋氏貌美,他贪图美色也不该和张女偷情,更何况他到云县港口工作,完全是靠自己考过去的,张女也只是个普通的,工作中结识的吏目,碰巧住在隔邻而已,宋氏的指责完全是无稽之谈。 由于这件事男女双方都是吏目,案情进展到此,已经惹来不少人的注意了。更士们随后又询问了左邻右舍,但没有什么所得,这年头,照明又不是什么很便宜的东西,云县能供应得起一条不夜街,那都是富裕的表现了,大多街巷,入夜后也就是屋内有点点灯火,谁还没事站门口挑个灯笼到处看去? 暗门子、暗门子,说得就是这样的情况,夜里不挑灯笼,只是将门暗掩,来客将头脸随意一包,推门而入,邻居只能听到屋里传来的含糊声音,要说知道谁来了这里,那除非是第二天早上,赶早了,盯着那家的院门口瞧才行。 按邻居们所说,白日里至少张女的院子里是没什么异样的,至于华男,他和妹妹一家住在一处,妹妹一家都为他做证,说华男入夜后几乎从不出门,自然也没有匪夷所思的和张女通.奸一说了。 然而,更出人意表的转折还在后头,张女在被诊出有孕后,沉默了数日,之后一口咬定了自己的孩子是离婚后怀上的——以她的立场来说,这倒也理所当然,而她供述称,孩子的父亲就是华男! 按她所说,张女和丈夫的感情,一向也是不佳,张女考上港口吏目之后,二人聚少离多,丈夫在外很快有了小妇,因此不愿换签老式婚书,又不肯离婚,张女十分苦闷,在工作中,又和华男有所结交,两个人对婚姻的不满引起共鸣,于是便产生了感情。 但是,发乎情止乎礼,并没有出轨,而张女回到云县,和丈夫确定离婚后,便给华男写信,华男收信后立刻赶来云县,在当晚和张女春宵一度,随后立刻赶回泉州,和宋氏离婚,并搬迁到云县来,考了云县的吏目。这孩子无疑就是华男的种,而且,张女还说出了华男私.处的一个胎记作为佐证——她是看到过华男这个胎记的! 这下可好,可不是捅马蜂窝了?张女是离婚三个月,可华男才离婚一个多月啊,若张女的孩子是华男的,那华男岂不是坐实通.奸出轨了?按照《买活军吏目管理条例》,华男将终生不得再晋升。宋氏也立刻去找华男大闹,要华男和她复婚,否则就要告到六姐面前去,把华男整死,华男被逼得赌咒发誓,要跳海自证清白,说自己和张女毫无关系,一切纯属张女诬告,自己压根连多看张女一眼都觉得反胃云云。 但偏偏就在此时,更士们从隔壁院子的青苔痕迹上得出结论:确实有人近期内在这院子里翻墙行动,也就是说,的确有人从华男妹妹的院子里翻到隔壁院落,也有人从隔壁院落翻到了张女家! 这下,华男似乎已经被逼到死角了,众人都觉得他只是嘴硬。而华男这时,大概是精神逐渐崩溃,也可能为了自保,却又抛出了一个猛料——华男说自己生育能力有问题,不能致人怀孕,他的一男二女都不是自己亲生的,而是宋氏和华男大伯之子,也就是华男堂兄,宋氏姻表兄通.奸所生,大伯一家强行安排自己的亲事,就是因为宋氏当时已经怀有身孕,需要遮掩,所以才匆匆成婚! 否则宋氏家中当时还十分富裕,为什么要找自己一个穷书生呢?而宋氏之所以不愿和自己离婚,如此死缠烂打,也是因为她这个情况很难再找一个活王八,因此非得拿捏住了自己不可! 只能说,没有人能从这故事的开始,料到之后的发展。到这一步,案情在民间的流传已经是如火如荼了,《买活周报》不报道,也有书坊私下印了小报在卖,而且销路奇佳,民间众人最好奇的,还是这张女到底有多丑,华男脸上是不是写了活王八几个字。又很好奇华男为何肯定自己不能让人怀孕,是否是个天阉等等。 而衙门也被架在这里,显得有些尴尬了:按照《大敏律》,宋氏和华男堂兄如果真有通.奸,这是要罪加一等的,《大敏律》中,不合法的男女关系,被归为‘犯奸’一栏,其中亲属相.奸罪处理得是很严厉的,按照华男家的情况,华男的大伯父吞没了父母的财产,同时收养华男几兄妹,那么就应当按照亲兄弟来看待,否则要治华男大伯父一家侵吞他人财产之罪,如果不治罪,按照两家合并一家来处理的话,则华男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