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你没饿昏,我觉得我才是饿昏了,因为我看到跟你一样的……” “还是修屋顶!” “那活计,弱一点儿的男人也干不了吧?” 就有人“噗嗤”笑出了声,“看傻丫那块头身板,她不也比寻常弱一点儿的男人强?” 龙氏闻到那肉香,馋得不行了。逃荒了这些天,跟着大家伙,没饿着可也没吃饱过。心里眼里就老惦记着那天没到手的几个白馍馍,没想到啊,秦傻丫不光有白面馍馍吃,还有肉! “哼,死丫头,就知道她一定藏着好东西……”龙氏嘀咕。 她的身旁,她闺女秦瑟瑟抱着龙氏胳膊,轻轻摇晃:“娘,我想吃肉……” 秦瑟瑟是龙氏的老来女,公认的村里第一美人。就算是逃荒的时候,龙氏也没少过秦瑟瑟一口吃的。看着闺女渴望的脸庞,龙氏心疼地摸了她一把,说:“我们先回家去,娘给你弄肉吃。” 就在这时候,秦冬雪在屋后转出来,一声脆生生的:“娘——开饭了!” “来了!” 秦琴从梯子上爬下来,大家伙看到静儿也从堂屋里出来,手里一个精致的竹笸箩,里面满满一箩细粮烙饼,全都看突了眼! 有人耐不住了,亮起嗓子冲秦琴吼:“秦傻丫,吃忒好了吧!” 秦琴理直气壮地说:“可不是!好不容易下几场好雨水,吃饱了肚子好抢种啊!” “你家灶屋这是咋啦?” “被台风掀了!修一下烟囱啦!” 一来一回,那人忽然没声出了,怎么觉得秦琴说话正常得很?竟然还会干活? 一直冷眼旁观的族长老婆赵氏,这会儿开口发话道:“傻丫是好了,上次在文兰县城外头,还救了我家豆丁一命。” 族长就说:“行了行了,有那力气八卦,还不如赶紧回家去收拾家当!” “一会儿到祠堂里来,公中还剩一点米粮,都来按丁口分了!” “是!” 有了族长两口子发话,村民们也就四散了。不大会儿,祠堂门口就组织了壮丁,分粮分吃的。讨来的糙米都放在一个口袋里,杂粮另一袋——细粮白米?想多了,没有。 用一个挂在祠堂里多年的葫芦瓢,那葫芦瓢都发亮发黑了。 只要是族里的人,每家每口能分一葫芦瓢的糙米,外搭半葫芦瓢的杂粮。 他们就是用这个法子,坚持着逃荒到了文兰县,白天四处打散工,乞讨,干啥都行。晚上回来,把挣到的东西上交,统一分。 因做惯了,很快,就分好了粮。因秦琴早就被赶出了族里,也没有人叫她,也没有人踩她。她自个儿也不以为意,拿着一个白面馍馍,蹲在祠堂门口,边吃边看,边看边暗暗点头,心想:这组织能力,就算搁现代也是难得的人才。 眼看他们分得差不多了,秦琴的饼子也吃完了,拍拍衣服,站起来准备回家。 还差两步就要到家门口,却被一个男人拦住了。那人头戴儒巾,身穿长袍,一张眉清目秀的脸长得跟狐狸似的,俊美中略带几分邪气,狭长的眸子一闪一闪,配合长长的眼睫毛晃悠着——好家伙,正经小说男主脸! 一股巨大的情绪冲击,自脑海而来,是原身身体残留的汹涌的感情! 这个男人,就是原身迷恋的神魂颠倒的——李秀才! 李秀才拦在了她的必经之路上,却并非故意。此刻他一双深情款款的眼睛,正盯提着分得的粮食往家里去的秦瑟瑟身上:“瑟瑟,这东西沉得很,让哥来帮你。” 秦瑟瑟手里的挎篮已经朝着李秀才伸过去了,嘴上却似笑非笑的,娇嗔着:“哎呀,这样不太好吧?” “同宗共族的,有什么不好。我是男子汉,正应该帮你分忧。”李秀才不由分说,就去拿秦瑟瑟的篮子,“你娘也真是的,明明上面还有哥嫂,偏让你来做这种领粮的粗重活。” 其实这是龙氏的小把戏,秦瑟瑟长得美,嘴巴甜,派她去领粮,分粮的人总会每一瓢多饶那么一小抓。积少成多,能比旁人多一顿饭的口粮来。 这会儿秦瑟瑟的篮子,看着就分量沉得很。她半推半就地把篮子交给了李秀才,说:“哥,你对我真好,我……我好高兴……” 秦琴有心想要绕过去,不打扰这对人儿了。奈何村道狭窄……秦琴想了想,撸起袖子,准备在秦瑟瑟身边硬挤过去,谁知道李秀才往后一瞥,发现了她,顿时白天见了鬼似的,一蹦三尺高:“妈呀!快跑!” 嗖的两个箭步蹿了出去,跑得太过急了,地上一块石子儿没留意,绊了个趔趄。人没有摔跤,篮子却是脱手飞出,“哗啦”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