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钻在房间商议半天,完毕之后王舟才吩咐自己媳妇给他们做饭。
村里每天顶多两顿,粮食紧缺的时候只有一顿还不管饱,百姓个个饿的面黄肌瘦。
现在已经过了饭点,自然要重新准备才行,所谓的饭菜也只是一碗稀粥,粥里只有几粒大米,更多的是那种干巴巴,难以下咽的黄米。
坐在王舟家的门槛上,看着破陶碗里面的稀粥,太子殿下第一次体会到了民生多艰,叹息道:“三年内咱们一定要让木溪乡的百姓吃饱饭,不然对不起这碗粥,喝吧。”
饿了大半天又赶了十几里山路,这点粥根本吃不饱,但他们也不好意思再要,放下碗筷带着相风出去转悠。
相风就是带他们回村的小男孩,原本叫石头,王舟嫌太普通就给他取了个官名,这小子识字挺快,学南阳那边的方言却死活学不会,王舟教了好几年没进展就放弃了,他要学会的话乡上不就又多一翻译嘛,这个不学好的东西。
人也见了饭也吃了,三傻终于有功夫打量在木溪遇到的第一座村落,眼前的村子不大,只有二十余户一百来人,村子两边都是大山,百姓能种的地不多,平时都靠渔猎生活,过的那叫一个拮据。
全村唯一的优点恐怕就是水源比较充足了,一条米许宽的河流自村中经过,将村子一分为二,河道两边的百姓取水很方便。
曹晟打量了一眼田园风光,扭头对相风说道:“小风,时间还早咱们上山转会吧,看能不能打几只野味?”
他还想着吃肉呢,稀粥实在喝不饱。
相风听的满脸懵逼,曹晟无奈只好写字,这种交流方式太特么费劲。
相风看后兴奋点头,带着他们顺着村中小路直接进山。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这里的人背靠大山,按理说生活不会太差,事实却截然相反,从王舟口中得知,村中百姓根本吃不了大山,一来缺乏有效的烹饪方式,野兽腥味除不掉很难下咽,二来族中首领搜刮的厉害,打来的野兽八九成都上缴给了首领,落到百姓手里的真不多。
走在崎岖山路上听着清脆的鸟鸣声,曹晟咒骂道:“万恶的蛮族首领真是不给百姓活路啊,老邓,手枪给我,今天说什么也得打几只老虎给村里人补补。”
战争刚刚结束,有些地方还有土匪乱兵,他们来之前自然要配备武器,手枪是必须的。
邓艾递来把枪说道:“子弹不多,省着点用啊,遇到老虎豹子什么的再动手。”
武陵山区地广人稀,并未得到有利开发,山中依然是动物的天堂,老虎豹子,白鹤金雕,黑熊穿山甲,羚羊岩羊毛冠鹿等各种野兽多达上百种,这还不算河里的鱼,妥妥的宝山呐。
年轻人体力充沛,三傻怀着激动的心情深入山中,跟着相风七拐八绕很快来到一条瀑布附近,远远望去,一群麋鹿和羚羊正在河边悠闲的喝着水。
曹晟望之大喜,举起手枪就要悄悄摸过去,谁料刚刚站起鹿群便传出一阵凄厉嘶吼,然后河边所有动物齐齐撒欢逃离,速度快的只能看到一道道残影。
曹晟愕然,回头问道:“咱们离河边少说也有七八十米呢,这么警觉的吗?”
话音刚落耳边又传来一声虎啸,三人脸色微变齐齐望去,只见一头巨虎以迅雷之势冲出,向逃走的鹿群追了下去,此虎体长接近两米,头圆耳短,尾巴较长,四肢粗大有力,全身橙黄并布有黑色横纹。
“原来不是被咱们吓的。”曹晟松了口气,失笑道:“这虎挺肥啊,老邓,能不能像三叔那样几拳撂倒?”
邓艾嘴唇狠狠哆嗦了记下,无语说道:“你不有枪吗,费那劲干啥。”
曹晟解释道:“我是这样想的,人和野兽一样都崇拜强者,咱们凭实力干倒头猛虎带回去,再被相风这小子破嘴一宣传,咱们绝对能获得全村乃至全乡人的崇拜,日后工作也好开展嘛。”
这是崇尚个人武力的时代,谁要能徒手打头虎,别说县里,郡里都得上门请你做官,战乱年代,诸侯最喜欢的就是猛将。
邓艾被说服了,叹息道:“我试试吧,不行你再开枪,射准点啊,可别把我打死。”
“放……”心字还没出口一声虎啸再次传入耳中,曹晟转身看去,只见先前那头大虎竟以迅雷之势向他扑了过来,估计是没逮住麋鹿盯上他们了。
双方距离只有几十米,猛虎一个弹跳就冲出丈许,曹晟没舍得开枪也来不及逃跑,眼看巨虎近在咫尺索性把心一横,扔掉手枪带着狠戾率先冲了上去。
猛虎不甘示弱,临近之后一个弹跳高高跃起,张开血盆大口只取曹晟头颅,曹晟瞳孔缩成针孔,瞅准盯稳,一记横拳用力砸向猛虎头颅。
太子殿下的武功可是受过好几位名师指点的,加上平时营养充沛,练功勤奋,比他那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老爹强多了,一拳砸出正中猛虎右耳,并借着拳上力量迅速移向右厕,猛虎身在半空无法转向,只好落地继续前冲。